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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0万元起拍!柳州一地建筑用砂挂牌出让!

发布日期:2021-12-30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桂自然资规〔2019〕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由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柳州市柳城县沙埔镇大伴石英砂岩矿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19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场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柳州市柳城县沙埔镇大伴石英砂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柳州市沙埔镇120°方向直距约6.5km的新古仁屯一带

  面积:1.080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2719584.6836640220.59

  22719497.9836639914.00

  32719270.9436639875.06

  42719063.3536639869.50

  52718957.0536639919.82

  62718807.3336640405.28

  72718724.3136640495.95

  82718637.6236640532.05

  92718628.8336640595.10

  102718634.4536640640.58

  112718598.5136640729.77

  122718584.9336640769.74

  132718553.4736640800.49

  142718529.8436640899.42

  152718565.7036641044.88

  162718593.2536641080.89

  172718645.0836641128.58

  182718737.4636641334.00

  192718789.4736641407.90

  202718805.6836641399.86

  212718833.2236641361.84

  222718883.8436641379.01

  232718953.0336641258.76

  242718971.5836641176.29

  252719021.2436641091.66

  262719203.2436640878.12

  272719358.4336640982.45

  282719627.4436640940.31

  292719698.4536640665.09

  302719709.0436640421.68

  *414.15180

  资源储量:可到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查阅《柳州市柳城县沙埔镇大伴石英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开采标高: 414.15米至 18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可到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查阅《柳州市柳城县沙埔镇大伴石英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可到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查阅《柳州市柳城县沙埔镇大伴石英砂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拟出让年限:29.3年

  起始价:1836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采矿权竞买人须在柳城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报名时应提供银行出具的验资证明。 (二)竞买人须承诺并接受以下出让条件: 1.矿区山场土地、地上附着物和相关设施、周边道路等补偿费用及协调工作,由采矿权竞得人与相关村屯及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2.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按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开采,如竞得人在1年内因土地、林地等原因,致使本采矿权无法实施开采的,出让人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注销采矿权,并可无偿收回采矿权另行组织出让,出让人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3.竞得人应在竞得采矿权3个月内,按柳州市露天采石场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规范提交露天采石场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总体方案,经评审同意后,在竞得采矿权1年内建成标准化矿山。 4.竞得人在开采过程当中直至采至终了边坡,要按开发利用方案分台阶开采,实行边开采边复绿,并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完成矿山生态修复。 (三)竞买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资格须经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确认,取得《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资格证》。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1月27日—2022年02月14日

  地点: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可到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查阅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2年01月26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报名。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领取竞买资料。逾期概不受理报名申请。竞买后不按要求履约的,所交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二)竞买承诺书。 (三)竞买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查询结果(打印查询网站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按挂牌文件要求打印填写加盖公章;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通过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竞买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可在挂牌期限内填报报价单报价。 (一)报价规则 竞买申请人可在挂牌报价期内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为不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本期出让采矿权不设置底价,以报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二)增价幅度本期公开出让采矿权按挂牌起始价起挂,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及其整数倍。(三)挂牌报价的确认 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确认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挂牌期限届满,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矿区山场土地、地上附着物和相关设施、周边道路等补偿费用及协调工作,由采矿权竞得人与相关村屯及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柳州市柳城县沙埔镇大伴石英砂岩矿出让的勘查成果资料和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出入,投资风险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林地、道路、“三废”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如采矿权占用林地的必须办理林地占用手续。 (四)竞得人应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采矿权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如逾期未完成办理,采矿权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竞得人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回。 (五)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按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开采,如采矿权竞得人在1年内因土地、林地等原因,致使本采矿权无法实施开采的,出让人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注销采矿权,并可无偿收回采矿权另行组织出让,出让人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六)竞得人应在竞得采矿权3个月内,按柳州市露天采石场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规范提交露天采石场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总体方案,经评审同意后,在竞得采矿权1年内建成标准化矿山。 (七)其他不可抗力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本采矿权竞买申请之前,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向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本公告在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柳州市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9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