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让人
名称: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毕节市环宇交安建材有限公司矿山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东经105°22′56″~105°23′27″,北纬 27°13′50″~27°14′17″
面积:0.352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3013687.88535537880.746
23013525.13035538014.194
33013539.88835538071.635
43013518.99535538081.524
53013468.96535538032.556
63013203.34635538186.783
73013205.81835538234.386
83013185.95435538303.974
93013218.14435538325.035
103013281.29435538310.481
113013328.15235538358.702
123013519.81735538348.285
133013596.13835538355.606
143013604.22935538443.242
153013772.67135538441.209
163013693.21235538580.503
173013593.65735538577.790
183013501.60635538609.816
193013354.30735538614.053
203013335.89035538740.315
213014010.45835538649.793
223013999.37735538537.750
233014002.04135538457.878
243014002.94635538408.756
253013995.18235538358.906
263013951.71835538314.455
273013877.44935538287.480
283013892.60835538199.774
*1487.11389
资源储量: 628.99万立方米(1635.39万吨)
开采标高: 1487.1米至 1389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三合一”方案进行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三合一”方案履行相关责任义务
拟出让年限:14年
起始价:220.1465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3.已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1月27日—2022年02月16日
网上地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29日9:00时至2022年2月14日16:00时,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ggzy.bijie.gov.cn/ggzy)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报名咨询电话:0857-8317252(柴珏)或0857-8315972(周冬梅)。 技术支持电话:0857-8317294(刘玮)。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2年02月14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合法金融部门出具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资金存款证明(原件)。(3)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等其他报名资料(详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须知)。 (4)竞买申请人向毕节金海湖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账户缴纳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共计捌仟捌佰壹拾伍万肆仟玖佰元整(¥8815.49万元)的票据,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毕节市环宇交安建材有限公司参与竞买的,不提交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的票据。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前,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申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5分钟制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矿区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在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或交易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公告相关内容无异议,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矿产资源开采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3.不可抗力的影响。 (三)矿业权实行出让合同管理,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机关在《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由毕节市国土资源局金海湖新区分局重新组织出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公告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毕节市国土资源局金海湖新区分局反映,逾期未提交书面反映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如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或不按约定缴纳相关费用的,将由法院、市场监管局等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出现以下情况,交易中心可以中止或终止挂牌程序,重新组织报价(竞价),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挂牌: 1.交易中心网络系统出现意外事故;2.有可能影响挂牌成交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3.本次挂牌出让出现质疑或投诉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五)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并由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8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