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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9万!福建漳平18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21-11-14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日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福建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漳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暂定7549.24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180万元,工程施工费用约7157.45万元,管护费约为211.79万元。

  本次建设规模为漳平市18个废弃矿山,分布在漳平市的8个乡镇,分别为永福镇、芦芝镇、吾祠乡、拱桥镇、桂林街道、新桥镇、双洋镇和赤水镇。各废弃矿山修复范围以原采矿活动造成的破坏、压损及影响范围为界,并根据卫星遥感影像分析,结合现场测绘调查数据圈算修复面积,生态修复总面积为1302741.25㎡。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可分为4大部分内容,分别为(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3)土地复垦工程和(4)其他工程。

  本项目工期12个月(其中勘察设计阶段不得超过45天)。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9日08:00:00,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情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漳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发改审批 【2021】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漳平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平市

  2.2 建设规模:本次建设规模为漳平市18个废弃矿山,分布在漳平市的8个乡镇,分别为永福镇、芦芝镇、吾祠乡、拱桥镇、桂林街道、新桥镇、双洋镇和赤水镇。各废弃矿山修复范围以原采矿活动造成的破坏、压损及影响范围为界,并根据卫星遥感影像分析,结合现场测绘调查数据圈算修复面积,生态修复总面积为1302741.25㎡。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可分为4大部分内容,分别为(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3)土地复垦工程和(4)其他工程。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暂定7549.24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180万元,工程施工费用约7157.45万元,管护费约为211.7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勘察(包括项目建设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及后续服务)、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施工范围: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主要包含不稳定斜坡削坡减载、边坡加固、截排水系统、拦挡措施等;

  (2)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主要包含覆土整治、挖种植穴、土壤改良、植被恢复、拆除临时建筑物等;

  (3)土地复垦工程:包含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土地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机耕道工程、土质检测和水质检测等;

  (4)其他工程:主要为漳平市永福后盂石料场的配套辅助工程(包含工具房及田间避雨休息亭等配套设施)及部分治理区需修筑施工便道。

  施工具体范围以专家评审通过及施工图审查(若需要)合格后的图纸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12个月(其中勘察设计阶段不得超过45天)。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若需要)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生态修复治理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符合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环保工程一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单位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作为该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投标人不得是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5日17:30:00至2021年11月29日08:00:00,登录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8443/ly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1年11月29日08:0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8443/lyztb/)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longyan.gov.cn:8443/ly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福建省漳平市菁城街道江滨路626号

  电 话:0597-7531483

  联 系 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3室

  电话:0591-28059630、173-5915-2826,传真:0591-28059659

  联系人:张工、曾工

  电子邮箱:fjzbzx3b@126.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8443/lyztb/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7楼)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