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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亿起拍,新疆超8000万立方米砂石矿出让,年产超860万立方米

发布日期:2021-11-14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同一天发布两个建筑用砂采矿权出让公告,分别为托里乡S103线西建筑用砂6号区块以及托里乡S103线西建筑用砂7号区块。共计矿产资源:8554.91万立方米,生产规模共计:860万立方米/年,起始价共计:1.8490亿起。项目信息如下:

  托里乡S103线西建筑用砂6号区块,出让年限:9.87,生产规模:420万立方米/年,出让资源量:4145.17万立方米,起始价:8960万元;

  托里乡S103线西建筑用砂7号区块,出让年限:9.87,生产规模:440万立方米/年,出让资源量:4409.74 万立方米,起始价:953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新疆地区也逐步开始大型砂石矿出让,这将为西北地区砂石供应提供保障,进一步促进砂石行业大型砂石矿出让历程。

 

  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采矿权出让公告

  乌县矿挂【20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项目

  项目名称及地理位置:托里乡S103线西建筑用砂6号区块

  矿种:建筑用砂

  开采标高:顶面标高1183-1233m,底部标高1153-1203m

  矿区面积:1.5009km?

  出让年限:9.87

  生产规模:420万立方米/年

  出让资源量:4145.17万立方米

  起始价:8960万元

  竞买保证金:2690万元

  项目名称及地理位置:托里乡S103线西建筑用砂7号区块

  矿种:建筑用砂

  开采标高:顶面标高1186-1231m,底部标高1156-1201m

  矿区面积:1.5789

  出让年限:10.02

  生产规模:440万立方米/年

  出让资源量:4409.74 万立方米

  起始价:9530万元

  竞买保证金:2860万元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矿区面积以与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矿区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他材料报名和办理相关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报名、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0:00时至2021年12月3日19:00时止。(工作日)

  (二)挂牌竞价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10:00时起至2021年12月17日17:00时止(工作日)。

  (三)报名及报价地点:

  报名联系人:王东 联系电话:17767687274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天山区碱泉街1号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二楼)。

  四、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方式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采矿权。保证金金额详见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1年12月3日19:00时(北京时间)前到帐。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转抵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其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矿产资源开发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市、县、环保、应急、水务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三)采矿过程中涉及的山林、植被、草场、道路、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手续及税务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自费解决。

  (四)矿产资源开发须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政策法规,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实施建设和生产。

  (五)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并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全部自愿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报价相同的,则以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时,如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对挂牌标的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成交后,当日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后持《挂牌成交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缴存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采矿权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到矿区现场踏勘的,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挂牌前期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五)竞买人需承诺摘牌后在乌县注册成立全资的子公司。摘牌企业在拿到成交确认书公示期满后5日之内,与乌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承诺书,承诺在新公司注册成功之后再进行开发建设,并承诺在县境内的采矿活动需达到土地复垦、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后方可实施采矿行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七)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2、《乌鲁木齐晚报》;

  3、自然资源部网站。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王亚萍 王振宇

  联系电话:18997989887 13899856215

  开户单位:乌鲁木齐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板房沟支行

  银行账号:801130012010101781955

  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8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