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柳州市鹿寨县分别发布采矿权公告。2个采矿权共出让砂石资源超19861万吨,30670万起拍。
值得注意的是: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龙洞香炉顶建筑用砂岩采矿权属非“净矿”出让,本次出让的采矿权范围存在与45%版本“双评价”重叠及原红线(环保部门划定)重叠,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可能存在因生态保护红线引发采矿权范围缩小或无法开采的风险。
鹿寨县导江乡龙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期缴纳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在竞得采矿权1年内建成标准化矿山。
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龙洞香炉顶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梧采告字〔2021〕5号)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龙洞香炉顶建筑用砂岩矿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
地理位置:苍梧县旺甫镇龙洞村
资源储量:可利用的(控制+推断)资源量矿石量为2695.60万m?(折合7305.08万吨)开采标高: +296.42米至 +1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立采矿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经自然部门备案的土地复垦方案执行。
拟出让年限:15年 含基建期1.2年
起始价:13700万元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1月24日—2022年02月10日
注:本采矿权属非“净矿”出让,为维护和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及矿地关系和谐,确保采矿权出让后能顺利进场开展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经当地村委盖章确认合法有效的矿区范围70%以上土地租赁协议(或合同)后,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通知书》,竞得人需在出让人发出缴款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相应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金。超过3个月未能完成租赁矿区范围70%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逾期每日成交价3‰计支付违约金,但竞得人逾期2个月仍未能按要求完成矿区范围70%租地的,出让方有权单方面宣布终止《采矿权出让合同》。
本次出让的采矿权范围存在与45%版本“双评价”重叠及原红线(环保部门划定)重叠,目前国家正在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且尚未正式批复,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可能存在因生态保护红线引发采矿权范围缩小或无法开采的风险,竞买方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可能无法开采已悉知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第1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鹿采矿告〔2021〕1号
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鹿寨县导江乡龙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鹿寨县导江乡龙坪屯一带
资源储量:12556.37万吨
开采标高: +322.4米至 +1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到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到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阅拟出让年限:30年
起始价:16970万元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1月25日—2022年02月11日
注:本次挂牌出让的鹿寨县导江乡龙坪矿区建筑用石料灰岩矿采矿权出让的勘查成果资料和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的出入,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二)本次矿业权出让收益可以一次性缴清,也可以申请分期缴纳,首期缴纳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剩余部分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三)矿区山场土地、地上附作物和相关设施、周边道路等补偿费用及协调工作,由采矿权竞得人与相关村屯及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
(四)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林地、道路、“三废”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如采矿权占用林地的必须办理林地占用手续。
(五)竞得人应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采矿权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如逾期未完成办理,采矿权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竞得人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回。
(六)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按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建设,如竞得人因土地、林地等原因,致使本采矿权在1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出让人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注销采矿权,并可无偿收回采矿权另行组织出让,出让人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七)竞得人应在竞得采矿权3个月内,按柳州市露天采石场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规范提交露天采石场绿色矿山标准化建设总体方案,经评审同意后,在竞得采矿权1年内建成标准化矿山。
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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