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曲公资交告〔2021〕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的有关规定,受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下列采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场所: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文笔路37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交易科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麒麟区东山镇拖古村委会石灰岩采矿点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麒麟区东山镇拖古村委会
面积:0.086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2795551.0235400666.37
22795488.9735401038.08
32795446.4435401077.25
42795248.4035400814.34
52795361.3635400591.34
*22702135
资源储量:1594.35万吨
开采标高: 2270米至 213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
拟出让年限:16年
起始价:842.79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具备开采所需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可申请竞买,竞买资格条件须经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02日—2021年11月17日
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交易科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交易科报名后领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交易科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人法人营业执照;竞买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开户银行自有资金证明;竞买申请人技术设备情况介绍材料;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各1份。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设有底价,底价即为挂牌起叫价。竞买人填写《采矿权挂牌出让报价单》方式进行竞价,最终以报价最高且高于底价得的原则进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竞买人提出需现场竞价的可直接转入现场竞价。
八、风险提示
(一)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情况存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申请)人,不得以技术资料中数据不全或其他原因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解除合同、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的是竞得人在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竞买人需与挂牌出让矿区范围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房屋、树木、田地、坟墓、管线)等相关权属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自行协商解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由此引发的风险和矛盾纠纷由竞得人承担和解决。 (三)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成交金额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其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竞得人须按相关部门规定另行办理林业、工商、环保、水务、公安、安全、交通等手续,相关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以及经营中发生的税费由竞得人负担。 (四)本次出让采矿权涉及原矿权的,需使用原采矿权人投资建设的道路、电力设施、机械设备、生产用房等设施,竞得人需与原采矿权人自行协商解决,签订资产处置协议后方可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 (五)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后期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原因关闭,竞得人应配合做好矿山关闭退出的相关工作。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举报电话0874-3293288。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不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在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09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