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时公开出让3个砂石矿权,资源储量共计:3297.3万吨,生产规模共计:195万吨/年,起始价共计约1.3亿。
◆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新屋村梨树湾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点,资源储量:1075.4,拟出让年限:12.9年,生产规模:90万吨/年起始价:4301.6万元。
◆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适中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资源储量:1088.3,拟出让年限:12.2年,生产规模:50万吨/年,起始价:4353.2万元。
◆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石泉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点,资源储量:1133.6,拟出让年限:16.2年,生产规模:55万吨/年,起始价:4534.4万元。
一、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新屋村梨树湾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点采矿权基本情况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綦江区隆盛镇新屋村
资源储量:1075.4
开采标高:530米至 39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开发利用方案实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要求
拟出让年限:12.9年
起始价:4301.6万元
二、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适中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綦江区赶水镇适中村
资源储量:1088.3
开采标高:960米至 8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开发利用方案实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要求
拟出让年限:12.2年
起始价:4353.2万元
三、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石泉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点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杉树湾
资源储量:1133.6
开采标高:1045米至 9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开发利用方案实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
拟出让年限:16.2年
起始价:4534.4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4、报名竞买单位及相关联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在綦江区通过竞买已签订矿业权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未履行相关义务,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或土地出让价款等严重违约行为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1年11月11日
地点: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6栋4层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rzyj.cq.gov.cn、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qjjyzx.cqqj.gov.cn/、其他渠道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重庆日报》、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www.cqqj.gov.cn/bm/qghzrzyj/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在竞买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的采矿权已交纳的保证金,如该宗采矿权在以后的公开交易后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份由违约责任人赔偿,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1、竞得人拒签或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4、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5、竞得人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补偿费用;(二)竞得人须按照出让公告、须知要求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向出让方申请签订《重庆市采矿权出让合同》(详见附件)。若逾期未提交签订合同申请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出让该宗采矿权。申请资料如下:1、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申请书(原件1份);2、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5、法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6、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7、按照成交结果完善的《重庆市采矿权出让合同》签章件6份(原件)。(三)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充分理由证明其违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本公告在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2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