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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2951.93万立方米挂牌出让

发布日期:2023-01-11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公告文号:梅市公资矿字〔2023〕第1号)

  1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广东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场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良山石场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梅州市梅县区梅南镇轩外村

  面积:0.792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2673298.41239405221.712

  22673118.88039405156.860

  32672708.88039404668.860

  42672653.88039404507.860

  52672565.88039404489.860

  62672538.88039404492.860

  72672184.91939404067.957

  82672292.24239403853.621

  92672392.95439403833.569

  102672464.74539403771.981

  112672519.51939403785.024

  122672564.91939403847.957

  132672684.91939403747.957

  142672709.48139403762.365

  152672735.70239403763.655

  162672762.73939403752.754

  172672832.38639403743.177

  182672853.79839403730.179

  192673188.09239403693.815

  202673200.01239403800.000

  212673073.58739403982.424

  222673044.17339404180.759

  232672910.04039404223.890

  242672942.88039404346.860

  252672999.43839404484.342

  262673102.15539404509.413

  272673109.71939404628.383

  282673221.01439404629.253

  292673236.60439404672.538

  302673230.57039404767.645

  312673298.29339404796.629

  322673268.90739404909.083

  332673334.10739404973.661

  342673277.40839405062.735

  *+263+85

  资源储量:本次出让范围对应的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2951.93万立方米, 本次出让范围对应的可采资源储量(包括中风化综合利用资源量)为2056.8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263米至 +8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2951.93万立方米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出让后办理

  拟出让年限:15年

  起始价:5302.29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达到如下资质条件:根据国土资发〔2015〕65号文,申请采矿权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限制类矿种采矿权的,应出具有关部门的项目核准文件。 (二)本采矿权的竞买人只能单独竞买,不能以合作的形式竞买。若竞买申请人为非梅县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采矿权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采矿权出让和登记相关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新项目开发公司的100%股权是竞得人所持有。根据挂牌出让结果,采矿权出让人可先与竞得人签订《梅州市梅县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梅州市梅县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时限可相应顺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2月10日—2023年02月24日 公示20工作日

  网上地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公告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如有需要可直接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查阅挂牌出让文件外的相关备查资料),并可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2月11日—2023年02月22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可于网上申请(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系统填写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当打印《竞买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网上交易系统在接收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的到账信息后则予以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16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网上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将自动进入网上限时5分钟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申请竞买并缴纳了足额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方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竞得入选人应在挂牌(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根据《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拟对采矿权挂牌出让所涉及的梅州市梅县区金贝建材厂梅南良山石场原矿区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梅市嘉平评报字(2022)第080号),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 10月30日的评估值为109,595,400.00元。原采矿权人承诺在收到竞得人支付的上述全额款项后的15日内退场,上述资产项目归竞得人所有。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可向原采矿权人了解矿区内资产的具体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资风险和法律纠纷,相关的风险与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原采矿权人所有的梅州市梅县区金贝建材厂梅南良山石场采矿权益市场价值由于具有动态性,如采矿权被第三人竞得,须由竞得人和原矿业权人共同委托,以矿业权交割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和原矿业权人办理交割手续。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申请人对本次矿业权出让有任何异议,可直接向出让方书面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矿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本公告在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门户网站、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3年01月09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