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省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粤桂江北片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据悉,该矿资源量约2.4亿吨,拟设年生产规模980万吨,起始价7.68亿元,出让年限25年,并采用“净矿”挂牌方式出让。值得注意的,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6.18亿元由竞得人承担;还须另行支付成交价的57%作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投资累计总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00000万元(10亿元)建设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项目。
该矿位于广西省梧州市万秀区城东镇扶典村,矿区面积为1.4523平方公里,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矿。矿区范围内,可利用建筑石料用砂岩资源量8960.99万方(24015.45万吨),综合利用回填骨料(中风化砂岩及夹石)可利用资源量为3772.93万方(9362.20万吨)。拟设生产规模980万吨/年,拟出让年限25年(含基建期),起始价76800万元(7.68亿元),增价幅度为1000万元及其整数倍。
公告时间:2023年6月8日起至2023年7月6日16时止。
挂牌时间:2023年7月7日9时起至2023年7月21日10时。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10时止。
报名地点: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岭大厦)。
需要注意的是,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为61800万元,包括矿产资源储量详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等相关报告书(表)或方案的编制费和评审费,土地征租、地上附作物补偿及拆迁补偿等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及税费等,由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汇入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公告中的任一账户。不能按时缴清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应缴金额的2‰缴纳滞纳金。
另外,为有效推进“净矿”出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梧州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竞得人另行支付成交价的57%作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入本公告中市财政任一账户。
竞得人须在梧州市辖区内投资建设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累计总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00000万元。具体事宜竞得人须与梧州市人民政府(或指定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并按约定执行。
为解决本项目及周边矿山矿产品绿色运输问题,预留运输廊道由竞得人配套建设,廊道建设须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具备全封闭、低耗、低噪声、无尘等功能。
竞得人应按照广西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竞得人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于矿山正式投产1年内将矿山建成为绿色矿山,3年内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标准。未按期完成国家级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方即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期间所有矿产品不得对外销售,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及销售矿产品。
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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