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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资源量为2559.33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3148.87万立方米!安徽一建筑石料挂牌出让

发布日期:2022-07-23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公告文号:宣区自然资规告字〔2022〕10号)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南湖村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花岗斑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第二次)

  一、出让人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宣城市西林新村入口处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南湖村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花岗斑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南湖村

  面积:1.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3449111.37540395490.969

  23449252.28640395542.738

  33449422.55240395605.292

  43449503.68240395700.264

  53449577.17640395786.298

  63449711.13240395953.926

  73449913.87740396216.824

  83450113.34640396486.150

  93450140.92340396523.385

  103449912.68440396978.058

  113449872.88240396958.089

  123449604.76640396823.489

  133449555.85840396798.937

  143449438.70940397028.926

  153449153.14040397049.047

  163448943.46140397030.032

  173448962.30040396762.784

  183449156.76940396381.119

  193449077.79040396281.926

  203448868.31140396296.331

  213448773.31640396154.447

  223448676.81140396010.308

  233449043.04840395625.068

  *119.810

  资源储量:本次出让的资源储量:5708.20万立方米(15214.43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为2559.33万立方米(6823.55万吨),推断资源量3148.87万立方米(8390.88万吨)。

  开采标高: 119.8米至 1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采矿权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花岗斑岩。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受让人在竞得采矿权后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矿山建设生产规模为800万吨/年,拟出让年限20.4年(含基建期2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受让人须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

  拟出让年限:20.4年 含基建期2年

  起始价:1120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应持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竞买申请人实缴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银行保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亿元,期限为3个月,保函受益人: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函内容应包括“竞买人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按照要求时限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未按照要求时限缴纳采矿权出让成交收益金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应赔偿、支付责任”等内容,保函中要明确违约事实发生后无条件授权受益人。) 3、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 4、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8月22日—2022年09月05日 2022年8月22日8:00时—2022年9月5日16:00时(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地点: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第四开标室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方式:竞买申请人凭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资格审核表》在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2022年08月19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线下报名,竞买申请人经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格审核通过后,凭《资格审核表》到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科报名,报名地点: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获取报名资料致电0563-2717566。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登记证明文件(企业基本注册信息、股东信息查询单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银行保函原件;(5)银行资信证明;(6)实缴资本金证明材料;(7)竞买人无相关失信行为承诺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12000万元,最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万元,每一最新报价的增价幅度须为最小加增幅度或其整倍数。本次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得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矿业投资具有较大风险性,竞买人应实地踏勘出让矿区,认真研读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南湖村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花岗斑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储量地质报告等技术资料。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需承担一切风险,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采矿权收益金缴纳方式:分两期缴纳,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总收益金50%,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一次性缴纳;逾期未缴纳,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竞得人在收到出让人书面催缴通知后一个月内仍不缴纳的,将依法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同时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收益。 3、因竞得人违约而导致的与银行保函相关的纠纷与出让人无关。如竞得人不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义务,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以公告期内收到的时间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行的,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1、挂牌期满采矿权成交结果确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2、竞得人应充分考虑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调整对矿山开采的影响。当发生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出让人可终止交易。 3、矿区及周边厂房、民宅、线杆、坟冢等拆迁补偿、土地、林地征收、青苗等地上附属物,由宣州区狸桥镇政府组织协调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采矿权出让后,矿区范围所涉及的有关土地、林地使用权(征用、占用、租用)、项目核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按照自然资源、经信、发改、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按照该矿已编制及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6、矿山开发和建设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受让人必须服从宣州区关于矿山开采、管理及服务等方面的规定及要求。 7、本次采矿权出让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增值税、资源税、采矿权使用费等税费。 8、出让期限届满,出让资源量未开采完毕的,竞得人按规定可以申请采矿权延续,不另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出让期限内,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竞得人应按规定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 9、本次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7月22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