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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39.72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

发布日期:2022-07-15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公告文号:渝矿采出字〔2022〕(黔江)3号)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2年07月11日09时-2022年08月08日12时。公告日期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见竞买须知;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到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建委4楼),联系电话:023-79242866,联系人:郑老师。 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ky.mnr.gov.cn/kyqcrgg/、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rzyj.cq.gov.cn、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s://www.qianjiang.gov.cn/bmjd/xzfgzbm/qghzrzyj/、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qggzy.com/qianjiangweb/、其他渠道 。

  一、出让人

  名称: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重庆市黔江区文体路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场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建委4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黔江区杉岭乡兴隆村后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重庆市黔江区杉岭乡兴隆村

  面积:0.033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3291322.0036564419.00

  23291331.0036564491.00

  33291470.0036564645.00

  43291568.0036564550.00

  53291527.0036564518.00

  63291481.0036564456.00

  73291436.0036564374.00

  *840766

  资源储量:239.72万吨

  开采标高: 840米至 766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建矿山,设计生产规模2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要求编制二合一方案,并实施边开采、边修复、边治理

  拟出让年限:7.42年

  起始价:681.208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三)不接受联合申请。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招标

  招标时间:2022年08月08日

  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18号(建委4楼)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到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2022年08月08日

  申请报名方式:1、保证金的缴纳:该宗采矿权保证金为210万元(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8日12时。缴款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不予受理报名。 保证金户名: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江分行 2、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由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税局部门申报,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采矿权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公告时间内竞买申请人只有1家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竞买申请人有2家以上(含2家),采用拍卖方式,起拍价在公告起始价的基础上上浮5‰-10‰,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10万元。拍卖时间为2022年08月08日14时(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若申请人在拍卖环节均未举牌,拍卖人将竞买保证金最先到账的申请人确定为竞得人,并以出让起始价作为成交价。请竞买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拍卖、挂牌程序及竞得方式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如在拍卖、挂牌程序中,本采矿权因监管部门要求需终止交易行为的,在告知竞买申请人后,退还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竞买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的采矿权已缴纳的保证金,如该宗采矿权在以后的公开交易后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分由违约责任人赔偿,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1、竞得人拒签或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 4、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 5、竞得人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补偿费用;

  本公告在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重庆渝黔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07月11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