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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约1.15亿!河南鹿邑县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23-05-11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河南周口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鹿邑县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约1.15亿。

  污泥处理处置系统占地33亩,约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00平方米。焚烧飞灰处理规模为36吨/日。飞灰在焚烧厂内经固化处理达标后运输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结合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进行改造。对现有填埋场实施库区整体整平、截洪沟及临时排水沟修缮、临时道路整修、HDPE膜覆盖工程及排水泵、气体导排等临时设施,实现填埋场雨污分流。雨污分流面积约为67500平方米。根据填埋场渗滤液存量报告调研 ,现有渗滤液存量为3万吨,采用一体化设备进行处理。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400吨/日。坑塘湖面治理包括垃圾清理、河岸治理、边坡整治、绿化及健身步道等设施。湖面周长4500m。园区南侧以及西侧道路建设长度1700米,由5米拓宽至7米。补充路灯150台,以及配套供水及雨污水管道。详情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鹿邑县城市管理局鹿邑县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招标人为鹿邑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泰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鹿邑县城市管理局鹿邑县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2、招标编号: 鹿财公开-2023-3

  3、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5、资金来源: 政府专项债,约1.15亿

  6、项目概况:污泥处理处置系统占地33亩,约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00平方米。焚烧飞灰处理规模为36吨/日。飞灰在焚烧厂内经固化处理达标后运输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结合对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进行改造。对现有填埋场实施库区整体整平、截洪沟及临时排水沟修缮、临时道路整修、HDPE膜覆盖工程及排水泵、气体导排等临时设施,实现填埋场雨污分流。雨污分流面积约为67500平方米。根据填埋场渗滤液存量报告调研 ,现有渗滤液存量为3万吨,采用一体化设备进行处理。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400吨/日。坑塘湖面治理包括垃圾清理、河岸治理、边坡整治、绿化及健身步道等设施。湖面周长4500m。园区南侧以及西侧道路建设长度1700米,由5米拓宽至7米。补充路灯150台,以及配套供水及雨污水管道。

  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一标段设计和施工;二标段监理8、工期要求:一标段:施工工期:540日历天,设计周期:60 日历天。二标段:同施工工期9、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符合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该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1标段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整体满足资质即可);施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满足该项目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2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标段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⑤联合体组成成员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2、人员要求:

  ①设计单位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有效证明);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有效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有效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4、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属新成立企业,成立年限较短,须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附本公司在以上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应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内。(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于2023年 5月5日00时00分至2023年 5月 11日00时00 分,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文件。

  2、 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3、 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 5月 5日00时00分至2023年 5月 11日00时00 分注:投标人或供应商有意愿投标者,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因在公告期间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和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5月 26日10时 00分止(北京时间);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鹿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file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交易中心全电子操作手册》。

  4、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六、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4-769980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1.采 购 人:鹿邑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鹿邑县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394-7203156

  2.代理机构:河南泰宏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兰考县城区胜利路东侧(滤清器厂院内)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13949595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139495950

  2023年5月4日

  *素材来源环球破碎机网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