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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万元起拍,1866.36 万吨玄武岩挂牌出让

发布日期:2022-08-26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8〕6号)《贵州省矿业权交易暂行规则》(黔国土资规〔2018〕1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等规定,按照市政府2022年4月1日对《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将西秀区蔡官镇鼠场村牛角寨玄武岩矿纳入市级采矿权出让计划的意见》(办〔2022〕190号)的批示精神,现将西秀区蔡官镇鼠场村牛角寨玄武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安顺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安顺市自然资源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秀区蔡官镇鼠场村牛角寨玄武岩矿

  开采矿种:玄武岩

  地理位置:西秀区蔡官镇

  面积:0.34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2922581.7735595922.16

  22922566.7235596007.04

  32922525.4735596043.23

  42922495.9235596045.97

  52922474.7635596064.19

  62922473.7035596069.39

  72922453.7135596071.47

  82922451.3135596078.01

  92922460.0635596109.53

  102922482.4235596108.83

  112922499.9435596102.81

  122922548.2635596120.06

  132922561.1435596139.63

  142922528.7035596228.05

  152922487.8735596227.59

  162922509.7735596291.46

  172922478.2435596316.07

  182922444.3535596289.51

  192922352.4535596286.10

  202922349.6135596257.76

  212922297.1435596261.23

  222922192.9935596396.37

  232922079.5935596396.00

  242922131.6835596313.90

  252922163.9835596294.08

  262922198.1835596199.76

  272922217.6735596183.22

  282922211.5435596145.85

  292922115.9435596077.58

  302922035.8735596065.17

  312922011.5335596105.51

  322921990.7335596117.87

  332921984.1935596161.91

  342921972.9235596221.13

  352921887.2535596283.45

  362921865.3035596251.83

  372921805.6735596272.40

  382921755.4435596299.61

  392921718.7935596336.87

  402921659.9835596326.58

  412921674.3935596156.90

  422921659.6835595941.47

  432921932.7735595778.49

  442922047.8635595776.50

  452922278.8935596011.30

  462922451.6235595833.92

  472922562.6435595775.14

  482922611.0235595774.63

  492922643.1135595800.62

  502922611.0235595884.72

  512922581.9535595922.15

  *15281275

  资源储量:1866.36 万吨

  开采标高: 1528米至 127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要求编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要求编制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1867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出资人应具有良好征信,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及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及能力。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9月27日—2022年10月13日

  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23日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下载获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2022年09月23日

  申请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人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征信报告、存款证明、资金使用协议。(注:其中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金使用协议出让资料里有表格,只需代办人填写并签字盖章即可,同时法人自己办理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则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直至竞价结束。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征信状况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为准。 2.竞买人经济实力以安顺市辖区金融机构存款证明(证明存款达到申请竞买对应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以上)和资金使用协议为准。资金使用协议含以下内容:除市自然资源局出具书面通知外,竞买人不得擅自使用该特定账户资金。 3.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安顺市自然资源局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及《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文件要求,严格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一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进行通报,并追究竞得人成交收益(价款)20%违约金。 4.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开采,履行该矿区现状及开采、占用等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责任及义务。 5.根据《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第二十六条“采矿权人无正当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其经营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1)自取得采矿权之日起超过一年未进行生产、施工建设的;(2)中断生产、施工建设连续一年以上的;(3)超过矿山生产施工建设期一年以上未建成投产的”,竞得人领取了采矿许可证获得采矿权后,在采矿、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6.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采矿许可证废止、采矿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7.采矿权竞得人未能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该采矿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归国有,并由该竞买人承担矿山重新挂牌造成的经济损失。 8.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要认真踏勘,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 9.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10.目前,因我省生态红线及各类保护地正在调整完善中,在法定版生态红线作废、评估调整版生态红线及各类保护地正式批复之前,如矿区范围与生态红线、各类保护地存在重叠,竞得人不得破坏,应自愿避让且主动申请缩减矿区范围及资源量,确保与批复的生态红线及各类保护地不重叠。 11.竞买人应实地了解矿区范围内土地权属、性质及使用现状等情况,因土地原因影响后期矿山开采,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安顺市自然资源局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及《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文件要求,严格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一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进行通报,并追究竞得人成交收益(价款)20%违约金。

  本公告在安顺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安顺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08月25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