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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5471.78万元,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

发布日期:2022-02-18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公告文号:临自然资告字[2022]001号)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 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临汾经济开发区西大街西侧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蒲县店上沟水泥灰岩矿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蒲县黑龙关镇古县村西南

  面积:2.476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4022290.53937521917.218

  24022257.77037522422.115

  34022323.50137522476.464

  44022524.32037522247.440

  54022671.30537522429.066

  64022224.93137522783.478

  74022369.00337523066.648

  84022369.00337524496.243

  94021832.24037524496.240

  104021832.24037523561.870

  114022142.58137523420.443

  124022142.58137523074.808

  134021998.78637522977.320

  144021831.00337523196.219

  154021088.14937521873.635

  164021388.82537521873.635

  174021388.82537521692.275

  184021195.82137521596.739

  194020953.32837521633.537

  204020805.98937521371.203

  214021530.99237520896.191

  *13271125

  资源储量:全区Ⅰ、Ⅱ号矿体水泥灰岩矿累计查明资源量6154万吨,全部为保有资源量。

  开采标高: 1327米至 112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建设需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建设,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编制《矿山开发治理方案》,并按照方案确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利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建立、专户开设、基金提取、基金使用、监督管理。

  拟出让年限: 矿山出让年限与矿山服务年限一致

  起始价:5471.78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性法人。 (二)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的可申请竞买。 (三)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的可申请竞买。 (四)本采矿权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3月11日—2022年03月25日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于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3月10日持有效证件到临汾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领取相关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2月10日—2022年03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到临汾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316号办公室现场申请,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邮寄等申请方式。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等,到临汾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一)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量风险,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二)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采矿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三)本次出让的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考虑竞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矿施工所涉及的场地问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竞买申请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在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临汾日报同时发布。

  本公告在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02月10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