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新联村、青山村石灰石矿采矿权位于铜梁区蒲吕街道新联村、青山村,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建立规范、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该采矿权进行网上公开出让。 本次公告网址为: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 此次采矿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出让人
名称: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河湾3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场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4幢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新联村、青山村石灰石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新联村、青山村
面积:0.192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3300239.9635617241.91
23300380.9735617460.11
33300696.8935617582.64
43300478.3235617845.15
53300386.1535617769.42
63300187.2735617763.12
73300028.6235617599.42
83300056.5135617506.21
*566490
资源储量:1387.50万吨
开采标高: 566米至 49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区范围内水泥用灰岩矿资源量约1387.5万吨,其中可利用资源量约1262.8万吨,边坡资源量约124.70万吨,区内资源量采矿回采率按95%计算,可采资源量约1199.66万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拟出让年限:12年
起始价:4840.65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1年10月08日
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4幢)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2021年09月30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应持下列相应文件提出竞买、竞投申请,不接受传真件、邮件、电子邮件等竞买申请,提交复印件的应于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 1、《竞买申请书》(原件2份)(附件一);2、《竞买承诺书》(原件2份)(附件二);3、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6、竞买申请人签署意见的《采矿权竞买须知》(原件2份)。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采矿权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竞买申请人有2家以上(含2家),采用拍卖方式,拍卖主持人介绍采矿权出让情况,起拍价在公告起始价的基础上上浮5‰-10‰;拍卖主持人当场宣布出让采矿权起拍价及加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为10万元),并可根据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以举牌的方式应价,应价幅度不得低于拍卖主持人当时宣布的加价幅度,否则无效。若有人应价且最高应价达到拍卖底价,经三声报价,若无人再加价即落槌成交;若无竞买人应价或应价未达到底价时,拍卖主持人有权宣布该出让采矿权拍卖无效并撤回。拍卖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时(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请竞买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竞买申请人只有1家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资源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四)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出让范围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以及资产评估和其他权益补偿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竟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资产评估及其他权益补偿额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竞买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的采矿权已交纳的保证金,如该宗采矿权在以后的公开交易后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份由违约责任人赔偿,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1、竞得人拒签或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 4、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 5、竞得人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补偿费用;
本公告在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9月02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