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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0万元起!新疆储量六千万吨石英砂公开挂牌出让!

发布日期:2021-08-25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4号、5号石英砂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场所:昌吉市建设路10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州政资局

  场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 政务中心五楼516室 矿业权和产权交易服务科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新疆昌吉州阜康市4号、5号石英砂矿

  开采矿种:天然石英砂

  地理位置:阜康市北部准噶尔盆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东部,位于阜康市城区17°方位,距离阜康市区78公里。

  资源储量:阜康市4号资源储量4072.37万吨,阜康市5号石英砂矿资源储量2054.19万吨。

  开采标高: 603.5米至 569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以开发利用方案及合同为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以及合同为准

  拟出让年限:20年 4号20年、5号10年(以备注为准)

  起始价:7700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含有矿山开采及销售,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 (二)竞买申请人控制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三)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行为,无正在立案查处且未结案的违法行为; (四)未在“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五)竞买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亿元的资金存款证明。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9月23日—2021年10月13日

  网上地址:http://www.cjzwfw.cn/cjggzy/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点击下载中心,查看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流程操作手册,按照“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操作。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8月24日—2021年09月22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点击下载中心,查看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流程操作手册,按照“矿业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买申请人所在地应急管理局出具的企业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有关证明原件;竞买申请人所在地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法、违规行为,无正在立案查处且未结案的违法行为有关证明原件;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或截图加盖公章;竞买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亿元的资金存款证明原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全部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每次为50万元,竞价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 1、挂牌竞价阶段。2021年9月23日至10月13日18∶00,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1年10月13日18∶0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采矿权竞价系统进入4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采矿权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30秒)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30秒,直至出现第一次30秒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采矿权的竞得人。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采矿权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10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具有较大投资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包括: 1.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资源储量变化带来的风险。2.“三线一单”环保法规政策调整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等法规、政策风险。 3.竞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执行地方政府贯彻执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等,而引发的政策性投资的风险。 4.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环保投入,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触及法规、政策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3、竞得人未按时缴纳交易服务费,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4、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矿区涉及有关土地、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三)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7700万元,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交纳的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扣除,扣除保证金不超过7700万元;剩余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与州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缴清采矿权收益,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六)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前须按有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 (七)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

  本公告在昌吉州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州政资局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1年08月23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