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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采砂56.69万吨,共五年——江西饶河万年县干流段采砂规划(2019-2023年)进入第二次环评公示阶段

发布日期:2018-10-10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年采砂56.69万吨,共五年——江西饶河万年县干流段采砂规划(2019-2023年)进入第二次环评公示阶段

近日,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政府对江西省饶河中下游干流河道万年县河段采砂规划(2019-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显示:本次采砂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规划期为2019-2023年,可采区3个,可采区面积0.202km2,年度采砂控制总量56.69万t,控制开采船数6艘,规划保留区2个。

江西省饶河中下游干流河道万年县河段采砂规划(2019-2023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评字[2014]145号)的要求,现对江西省饶河中下游干流河道万年县河段采砂规划(2019-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进行社会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饶河是江西省五大河流之一,乐安河为主流,干流流域面积15300km2,干流河道长299km。本次采砂规划河段为乐安河自梓埠镇周家村以下至桂湖村干流河道,涉及万年、鄱阳等2个县,本次设计仅针对万年县辖区内河段进行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为:饶河主流乐安河自石镇朱家以下至铁峰村附近县道709公路桥为止,全长约23km,行政区划仅涉及上饶市万年县。

本次采砂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规划期为2019-2023年。考虑到采砂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经综合分析研究,规划期内饶河中下游河道万年县河段,可采区3个,可采区面积0.202km2,年度采砂控制总量56.69万t,控制开采船数6艘,规划保留区2个。

近年来由于公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砂石需求量大,经济利益的驱使,各河道上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进行针对性的采砂规划和科学的管理在当下成为了必然的趋势。掌握河道内河砂资源的储量及可开采量,科学合理开采河道砂石,按规划有序开发利用砂石资源,避免河砂资源的无序过度开采,对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基础设施安全十分重要。采砂规划主要是为保护各河段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上饶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该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是明显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规划是可行的。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

本规划在规划期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采砂船尾气及各砂石堆场的装卸扬尘、堆场扬尘、道路扬尘等。本次规划未对堆砂场进行统一规划,本评价建议各县级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进行统一规划。

2、水环境影响

本规划开采区为河道采砂,开采过程会扰动河道,引起河水浑浊,洗砂废水排入河中会造成采砂船局部区域水质较浑浊,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污染,悬浮物沉降速度快,避免在枯水期开采,不会造成大面积河水浑浊污染;各采砂船必须配备油水分离器,分离出的油状物为危险废物,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各采砂船配套的生化一体化处理器处理,处理后达标排入河中。因此,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规划各采区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维修保养及时的采砂船,不采用长久失修、噪声产生大的采砂船,同时合理安排采砂作业时间,降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等集中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因此,固体废物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本次规划区域范围内开采占用河道,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生物量的损失、水土流失以及陆生动物的影响;会对水生生物、水生生态环境等造成影响。本次规划采取避让生态敏感目标、优化开采时间、繁殖期避让、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和管理力度。

三、规划总结论

综上分析,规划主管单位和各入驻企业严格按照本次规划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和主体建设工程的“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企业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则本次规划采砂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和规划总则分析,本次规划中各采区划分合理,实现了饶河中下游干流河道万年县河段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开采双层作用。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规划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需要考虑;

3、公众对本规划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意见反馈。

六、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名称:上饶市水利局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793-- 8307194;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锦绣路广信大厦西楼13楼;

联系人:张总工;

联系方式:13870351591。

七、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南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高新大道1968、70号文苑华庭文化创意大厦-1204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方式:0791-88318061

邮箱:4570313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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