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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二季度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8-22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部分砂石计量和含水率不合规定——北京住建委发布二季度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通报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二季度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二季度共计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50家次,检查项数2095项,其中合格2050项,合格率为97.9%。发现部分和砂石相关问题有:砂、石含水率测定记录与生产数据不一致,且未按实际砂含水开盘;原材料计量偏差不符合要求等。

一季度的通报中,混凝土试块(拌合物)抽检得分率达到98.13%,北京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总体受控;原材料抽检得分率为89.81%,砂子、石子和外加剂的得分率相对较低。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8年二季度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预拌混凝土质量,确保北京市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了2018年二季度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二季度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设计、试验管理、生产管理等方面。本季度共计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50家次,检查项数2095项,其中合格2050项,合格率为97.9%。总体来看,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情况保持良好,企业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未出现不合格项,不合格项主要出现在试验管理和生产管理方面(具体情况见图1)。


图1 专项执法检查不合格项分布图

与一季度相比,企业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合格率保持百分之百不变,原材料管理合格率下降0.7个百分点,配合比设计合格率下降3.3个百分点,试验管理合格率上升3.2个百分点,生产管理合格率下降0.5个百分点(具体情况见图2)。配合比设计和生产管理合格率较低,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图2 近两个季度各检查项合格率对比

具体到企业来看,北京中泓恒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京首建混凝土搅拌站有限公司等检查情况较好,监督评估分数靠前;北京顺东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鑫旺华宇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等出现问题较多,监督评估分数靠后。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北京顺东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水泥养护箱温湿度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知》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整改期间暂停水泥试验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试验室抗渗试验、粉煤灰试验和外加剂试验的仪器设备的配置未满足企业实际生产能力检测的需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知》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整改期间内暂停抗渗试验、粉煤灰试验和外加剂试验,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同时依据《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上述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记分处理。

存在的其他主要问题有:部分混凝土企业混凝土试配记录无水泥强度信息、无技术负责人签字;外加剂试验报告中氯离子和碱含量数值与外检报告不一致;矿粉试验记录数据修改不规范,有涂改现象;砂、石含水率测定记录与生产数据不一致,且未按实际砂含水开盘;原材料计量偏差不符合要求等。针对发现的上述问题,已要求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建立有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体系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有效识别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推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生产质量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正确区分从原材料采购(材料供应商的保证能力、信用程度等)到生产运输(拌台控制系统、配合比设计等)各个阶段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加强人员管理和制度建设,实现源头治理、科学预防,从根本上防范混凝土质量事故发生。

(二)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波动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要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质量控制,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和原材料使用台账。在进场检验和生产过程中跟踪水泥、砂、矿粉和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波动范围,以及原材料质量波动对混凝土质量产生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把影响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

(三)加强监管平台日常使用管理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承担本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供应任务时,应及时、准确上传预拌混凝土生产数据至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信息平台。各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部门应加强平台日常使用管理,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通过平台打印的预拌混凝土运输单、出厂合格证,以及数据上传、数据格式等进行重点核查,及时处理平台出现的预警信息。

(四)持续加大对预拌混凝土执法力度

各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预拌混凝土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向社会曝光违法违规及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

特此通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