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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露天开采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7-25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严查砂石露天矿山开采、出让、监管等——《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露天开采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近日,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露天开采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拉开了南宁全市露天开采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序幕。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扬尘治理决策,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的有关整改要求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按照部门检查抽查、落实整改、巩固提高的总体思路,制定了本《方案》。

 

《方案》在梳理、研究一段时间以来南宁市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权益,创建南宁全市矿山“绿色、和谐、安全、廉洁”的新局面,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为导向,以促进采矿权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加强矿山安全生产、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秩序为抓手,开展本次露天开采矿山综合整治行动。

《方案》明确,成立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露天开采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统筹协调、信息上报、跟踪督办等日常事务。并采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自查、抽查、专项检查的方式,重点对露天开采采矿权出让情况、采矿权批后监管情况及矿山、尾矿库用地审批情况进行督察。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等有关规定整改或查处。

目前,南宁市露天开采矿山综合整治行动已全面展开。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