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规划年采砂300万吨,可采区5个——《信阳市竹竿河息县段河道采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日前,《信阳市竹竿河息县段河道采砂规划》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告显示:自竹竿河河道息县与光山县交界处至竹竿河入淮河口段,总长15km。河道范围内规划可采区5个,总长度约为13km,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300万t/a;规划禁采段6段,总长度约2km。
规划情况简述
规划名称:信阳市竹竿河息县段河道采砂规划
规划区域:竹竿河河道息县与光山县交界处至竹竿河入淮河口段,河道中心线右侧及河岸。
规划概要:规划区自竹竿河河道息县与光山县交界处至竹竿河入淮河口段,总长15km。河道范围内规划可采区5个,总长度约为13km,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300万t/a;规划禁采段6段,总长度约2km。
规划可采区包括陈大洼村、景美店村、小围孜村、李家庄村及莲花村河段内;禁采区包括5座提灌站上下游各100m、水质自动监测站上下游500m禁采河段。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禁止在禁采区开展采砂,在可采区进行开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与水土流失。该规划的实施,可以规范竹竿河河道采砂活动,遏制无证无水保环保措施随意采砂,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乱挖乱填乱倒现象,整治竹竿河流域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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