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安全监管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对全省露天矿山,特别是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等“三区两线”周边露天矿山的开采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新设建筑石料类矿山,储量规模必须在1000万吨以上,企业年开采规模必须在100万吨以上。
大中城市周边规划开采区储量规模则需1亿吨以上,年开采规模需1000万吨以上,矿山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对已设中小型建筑石料类露天矿山,将不再允许新增开采储量和扩大开采范围,原有可采储量开采完毕后将不再延续。
小型或安全距离不足300米的建筑石料类矿山,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已设露天矿山在2020年底前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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