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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17.6万家散乱污企业 无法改造的9月底前一律关停

发布日期:2017-07-20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环保部7月14日通报,截止6月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8个城市已经核查出“散乱污”企业17.6万家,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今年9月底前将一律关闭。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开展三个月以来,强化督查组已经检查超过3.2万家企业,其中超过2万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比达到64%以上,尤其是“散乱污”企业问题,治污设施不完善等违法问题数量突出。“到6月底,各地核查上报的‘散乱污’企业达到了17.6万家,9月底,要求不能进行升级改造的企业一律要进行取缔关闭。到了冬季如果发现这类问题,不但要严格处理企业,也要追责地方政府。通过强化督查,希望能解决大气污染治理中的顽疾。”

田为勇介绍说,环保部执行非常严格的销账制度,以“散乱污”企业整治为例,对要关停的企业必须实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此前,对于强化督查覆盖面过大,“环保督查影响地方经济”的说法引发了广泛关注。对此,田为勇回应,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高压态势,并不会影响社会经济正常发展。“没有手续,没有治理设施,没有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三无企业在哪里都不应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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