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机会

《环境保护税法》有望年内出台 推进行业绿色发展

发布日期:2016-06-01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据央广网报道,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凸显的今天,环保税开征的脚步越来越近。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环境保护税法》将在本月进行审议,如果进程顺利,环保税法有望年内出台,这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领域“费改税”将以立法形式确认固化,税率有可能根据经济形势再适度调高,税收大头有望留给地方。

根据此前发布的《意见稿》,环保税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是指建材、采矿、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石化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纳税人及其他排污行业的重点监控企业。也就是说,在灰尘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等方面均有所“贡献”的砂石骨料行业也将被重点“照顾”。

近年来,迫于严峻的环境形势,环境治理正从单一的行政手段向多元化手段并用看齐。从“十二五”规划提出“完善资源环境税费制度”,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的“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再到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喊出“做好环保税立法工作”,环保税开征已是箭在弦上,环境成本计入企业成本也势在必行。

一旦环境保护税替代各种污染费正式推行,以往忽视环保投资的砂石骨料企业必将面临环境成本剧增,产能越大环保税越重的尴尬局面。这将迫使企业增加环保投资,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减轻环保税负担。如此一来,环保税或将引起一轮行业重组。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环保税的出台,一方面,征收力度的大幅加强,将为国家环保投资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利好环保政策、标准的执行。另一方面,将促使企业主动追求节能减排,加速环保投资,间接加速上游产业的优胜劣汰,促使僵尸企业的退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就此做评:环保税年内出台,用市场之手向环境污染开刀。

常纪文认为,环境税法的出台具有迫切性,意义很大,因为环境税法有三个优势:

第一,统一收费口径;

第二,规范征收;

第三,规范使用,包括防止腐败、防止乱收费、防止违法减免排污费等现象。环境税法立法先行是利用市场机制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

环境税在初期开征的时候,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环境保护税法赋予地方的一定的税收自主权,是否会发生地方打着保护环境的幌子提高税率,有些地方为了取得更多财政收入,提高环境税。现在已有一些问题,有些地方比如北京、天津已经提高了排污费,但是有一些地方像河北等地,排污收费没有提高很多,如果费改税,统一标准就有了一定的难度。

关于环境税,有人担心它的推出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导致中小企业无法承受,进而最终由消费者来买单。这种担忧有一定道理,目前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如果费改税做的不好,就会致使出现这种问题。但根据研究,只要是合法的达标排污的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总量也符合规定的要求,就不可能增加企业的成本。

另外,要处理好一个关系,即国家正在准备推排污权有偿使用,包括排污权交易,那么排污权有偿使用的这个费和环境税是什么关系需要理顺。因为计价征收环境税,同时也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这有可能会给企业增加一些负担,要协调好这个关系。

此外,环境税法不是简单的费改税。如果环境税只是照搬排污费的政策将无法实现税法的行为条件功能。环境税法的出台,除了上述提到的几个优势以外,它的税率可以根据经济条件来变动,既要促进环境保护的发展也防止企业经济效益的下滑。关于环境税法如何提高其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如何提高环境税法的实施质量,带来经济和环境的三套红利,仍然需要全面细致地研究,即这个税法出台之后,应该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环保部门、税收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如何有序衔接,建立起相关的信息平台,包括协调执法机制,防止偷逃税以及违法减免税的情况发生,解决了这些问题,环境税法才会得到有效实施。

未来收上来的环境税应该专款专用。现在的排污费使用很不规范,在现实情况中,很多地方的环保部门仍然在靠收排污费来发工资,如果费改税之后,可以加强机构的精简,环保部门就不能拿环境税来发工资,因为它是税务部门去征收,环保部门去协同,这个钱直接进了国库,这个时候环保部门如果机构仍然庞大,就很难运行下去。

编辑:赵虹旭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