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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制订建筑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标准

发布日期:2016-02-14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在不久前召开的广东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广东省住建厅厅长王芃提出,今年广东省住建厅将针对深圳“12.20”滑坡事故问题,提请广东省人大、省政府出台我省建筑垃圾和余泥渣土等废弃物管理的地方法规,并研究制订广东省建筑垃圾和余泥渣土受纳场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标准。

  据了解,目前,广东建筑废弃物的数量已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废弃物总量的60%以上是建筑开挖土方。经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等建筑的施工材料损耗的粗略统计,在每万平方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废渣就会产生500-600吨。据统计,广东省2014年新竣工建筑面积约1.3亿平米,按照每万平米建筑工程产生500吨建筑垃圾计,2014年新增建筑垃圾约6500万吨,加上装修的建筑垃圾,2014年广东省建筑垃圾年排放量约1.2亿吨。到2020年,广东省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7亿平方米。以广东省主要城市广州市为例,其中心城区1990-2004年建筑废弃物的总受纳量只占总排放量的32.78%,近20年的建筑废弃物积存量约3亿吨,目前广州市已规划筹建9个建筑废弃物受纳场地,但这些受纳场距市区较远,每年需耗用大量建筑废弃物清运费。同时建筑废弃物的排放占用了大量的土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运输和排放过程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

  编制对建筑废弃物堆埋设计、施工、验收、监测、监管全过程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将涉及到规划选址,以及规划限高、地基承载力、堆高高度、边坡坡度等整体稳定性核算要求等一系列的重要问题。

编辑: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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