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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注水”混凝土说“再见”

发布日期:2015-12-30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理的通知》,对住宅工程预拌混凝土使用管理提出了细致严格要求。从1日起,送检试件作假、输送和浇筑过程加水、违法分包发包等预拌混凝土使用过程中的不合格行为将受到更严监管。

据介绍,通知要求对三个“过程”加强管理力度:一是加强对预拌混凝土采购过程的管理,禁止建设单位对预拌混凝土直接发包,总承包单位应履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二是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的管理,规定总承包单位应组织预拌混凝土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到预拌混凝土生产现场对首次使用用于结构部位的混凝土配合比实施开盘鉴定;三是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使用过程的管理,强调对进场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验收,总承包单位逐车进行观感质量验收,监理单位进行巡视。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预拌混凝土使用各环节中,创新管理方式。首次明文规定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样、标识工作,留存相关视频记录,视频影像应作为施工资料由专人管理,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从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到混凝土拌合物卸料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混凝土输送、浇筑过程中严 禁加水。提倡保障性安居工程采用混凝土试件植入芯片或粘贴二维码等电子信息标注技术。

编辑: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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