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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将重点纠治渣土车、商砼车沿路抛撒等问题

发布日期:2020-05-04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3日,记者从中心城区快速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获悉,洛阳将进行为期1个月快速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纠治渣土车、商砼车在快速路行驶和沿路抛撒等问题。

按照洛阳市城市区快速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古城快速路、王城大道快速路环城快速路、南昌路高架路以及城市区目前在建、待建的其他快速路上的立交桥、高架道路、隧道和上下桥匝道等都将纳入统一管理范围。

按照要求,洛阳市公安部门将在中心城区已建成通车的高架桥入口处,全面设置限高设施,杜绝超高、超限车辆驶入快速路。在专项整治月期间,市公安部门将组织交警、特警、城市分局的警力在主要快速路入口处设置执勤卡点,对进入快速路的禁行车辆实施劝导、处罚。同时,由市城管、公安住建、交通部门实施联合执法检查,在禁行立交桥、快速路出口处设检查卡口,对违反禁行要求的过往车辆实施严管重罚。对查处的商砼车、渣土车等运输车辆,将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监管的职责,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运输车辆涉及的建筑工地、商砼企业进行依法查处,由城管部门对涉事的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依法查处。

会议还指出,即日起到2022年4月30日,城市区快速路将禁止行人及4类车辆通行:包括所有货运车辆、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其他影响城市快速路通行安全的车辆悬挂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非机动车(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机动车在城市区快速路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倒车、逆行、掉头或者停车;在匝道上超车;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连续使用远光灯;以及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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