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亚运期间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及运输(防洒漏)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结构安全,规范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杜绝车辆轮胎带泥上路和滴洒抛漏现象,确保以整洁的市容环境迎接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亚会胜利召开,根据市政府《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亚会期间建设工地扬尘、噪声控制措施的通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广州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绿色亚运”承诺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城市清洁秀丽环境为工作目标,加强管理,规范秩序。
(一)清查各生产企业资质状况,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体系,严格生产过程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预拌混凝土的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和工地两个源头的管理,禁止搅拌车轮胎带泥上路,并预防运输途中出现滴洒抛漏现象,提高搅拌站、运输车主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环保意识,从源头上遏制搅拌车滴洒抛漏造成的路面污染。
二、实施时间及工作步骤
从2009年9月1日起分三个阶段,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分步实施:
(一)宣传准备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
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发动,让混凝土企业、建筑工地、运输单位了解整治工作内容,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整顿落实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
对照标准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混凝土企业、建筑工地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进出搅拌站和建筑工地车辆冲洗环节管理,防止运输车滴洒抛漏行为发生,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0年1月1日—2010年2月31日):
总结前阶段的工作经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实现长效管理。
三、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工作内容
1、由市散装水泥办负责,各区(县级市)散装水泥办配合,加强混凝土行业管理,对混凝土企业日常内控管理、生产技术人员、设备水平、市场信用、企业各项档案(凭证)规范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进行清查,重点检查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否按取得预拌混凝土资质范围进行生产、经营;加强混凝土企业的日常考核,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纳入企业的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质量和诚信问题的企业提请上级部门依法降低或撤销资质,逐步建立广州地区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行为的诚信管理体系;督促混凝土搅拌站和运输车主做好车辆出入搅拌站车轮清洗,采取有效措施防滴洒抛漏;负责处理好涉及混凝土企业的相关投诉。
2、由市质监站负责,各区(县级市)质监站配合,进一步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全程监控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合格;加强对搅拌站混凝土质量抽检,重点加强对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进厂检验和复试;加强工地混凝土质量的监督抽检,督促相关部门按要求做好试块见证取样;做好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监督,监督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加强现场监督巡查,预防出现混凝土的质量事故;督促在建工地采取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作业的措施。
3、由市安监站负责,各区(县级市)安监站配合,加强运输车辆出入工地的清洁管理,督促建筑工地硬化车辆出入口地面,并要求相关单位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
4、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各级城管执法机构配合,加强对运输过程车辆滴洒抛漏行为的管理,督促搅拌车采取防泄漏措施,在规定地点卸放,保持整洁,并对带泥上路以及滴洒抛漏车辆进行处罚。
(二)工作相关要求
1、整治工作由市建委工程督办处负责综合协调,质安处、建管处、法规处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市散装水泥办在亚运召开前每季度一次,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市质监站、市安监站进行混凝土质量和搅拌车滴洒抛漏行为的联合检查。
3、市散装水泥办汇总通报各次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违规的企业,第一次警告,并责令整改;第二次进行全市通报,并记录不良行为;第三次责令停产停工整顿。
4、在整顿落实阶段,由工程督办处负责综合协调,会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市容环卫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一至两次混凝土搅拌车运输防洒漏专项执法检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