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站发出砼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通报
广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最近发出《2007年广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通报》(穗建质监字[2008]8号)(以下简称《检查通报》。对在2007年11月21日至12月7日组织区质监站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54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
本次检查了75家搅拌站,共抽检原材料样品396组。《检查通报》指出: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今年(2007年)企业质量管理状况比去年(2006年)有较大提高,特别是质量控制文件的编制和应用,试验室设备仪器的配置的检定、原材料的检验、技术资料的填写和归档等比去年(2006年)有了较大改观,多数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控制基本满足要求。但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对质量管理不重视,甚至处于失控状态,多数企业设立搅拌分站与总站之间在人员、设备投入和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别。
在这次对砼企业质量专项检查中共抽检原材料样品396组,不合格79组,样品总体合格率为80.05%。其中石子不合格48组(均为放射性不合格,合格率为47.25%)外加剂不合格19组(合格率为76.25%),粉煤灰不合格9组(合格率为87.84%),水泥有1组及砂有2组不合格。
《检查通报》指出:根据检验结果,目前我市有超过一半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所使用石子的放射性含量超过标准要求,个别外照射指数甚至达到1.8以上(标准≤1.0),这也是导致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放射性含量超过标准要求的因素之一,若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下将危害人体健康,应引起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本次检验也发现砂的氯离子含量均符合标准要求,由于砂、石均是限制开采的原材料,原材料如何既能满足生产需要也符合标准要求将是政府监管部门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共同值得深思的问题。
本次检查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1份,对质量管理混乱、试验数据弄虚作假的2个砼搅拌站给予了暂停供货的处罚。
《检查通报》总结了一些这次质量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作方面、试验室管理方面、原材料管理方面、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和产品质量跟踪及服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希望所有企业认真重视,对照检查,落实整改。
《检查通报》对7家做得较差的砼企业(搅拌站)进行了点名通报,并公布了其主要存在问题和处罚情况。对于在这次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较严重,特别是已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企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将于近期组织复查,如不能通过复查的,将责令其暂停代供货并记录不良行为。
《检查通报》根据本次检查的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对广州市今后预拌砼质量管理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级质监站应定期开展对辖内区预拌砼生产企业所使用原材料的监督抽检工作。 2、对一些地区石场石子的外照射指数数值较高的情况,今后将加强监督抽检,如检测结果依然偏高将限制在广州使用。 3、企业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岗位及人员,做到每个环节有人负责,各层面相互衔接,使体系运转有序进行,不断提高。 4、各预拌砼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人员素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5、各企业应强化对原材料试验检测工作,充分发挥检测试验对质量控制的作用,做到按规定进行材料检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提高检测数据的可溯源性。 6、各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积极参加行业内各种比对试验。
《检查通报》的附件中公布了79个原材料抽检结果不合格情况和部分砼企业(32个搅拌站)质量专项检查主要存在问题情况。
市质监站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近期召开会议总结通报这次对预拌砼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情况,并组织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搅拌站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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