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成长

浅谈混凝土的施工温度与裂缝

发布日期:2008-03-01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年来,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陕西乃至整个西部的公路建设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明显的提高。同时,交通部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具体交由各级质监(总)站管理后,公路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有效地遏制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去年以来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率也明显下降。随着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的实施,施工现场的文明程度必将会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争创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文明工地的数量也必将会越来越多。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还有不少的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隐患,有许多危险源没有真正受控,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公路工程市场尚有管理空白点

  目前,我省大部分一、二级资质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和部分外省市高资质企业都已演变成纯管理型的企业。虽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但较多公司并无过硬的劳务施工队伍。试想,一个大公司一年承接几个乃至几十个亿的施工任务,需要多少劳务队伍去完成?因此有些公司一旦工程中标后,全部分包给有关的专业队伍,公司仅派几个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人员配备本身不足,分管安全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有的甚至没有或滥竽充数。有的公司任命的项目经理要么是挂牌的,现场基本不到,或者很少到;要么是有职无权的。

  在这种情况下,要按有关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显然是十分困难的。在我省一个桥梁工地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个项目负责人看到几个民工安全帽没戴,就上去劝阻,没想到这几个民工不仅不听劝阻,还说:“我们又不拿你的工资,谁要你管。”看,这就是层层分包引起的后果。

  由于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不少承包商为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有的甚至连安全帽也不买,于是,能省的省、能拖的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专业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

  农民工现在已成为公路工程劳动力的主体。一个农民从农村放下锄头到公路工程工地当民工,是很难马上适应的。从近几年发生的安全死亡事故分析来看,其中大多数的死者从农村到工地工作不满三个月。他们没有经过必要的上岗培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那么谁应该负起培训他们的责任呢?回答是用人单位。假如是整建制的合格分包工队伍,安排培训民工还是有可能的,但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分包队伍都做不到。

  在对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培训问题上,现有的培训机制也不健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经颁布施行,第十一条明确要求加强对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这应当成为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假如一个技术工人在自己从事的职业当中,连如何保护自己都不知道;一个工程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不能及时地发现安全隐患,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熟视无睹。这样的工地不出事是偶然,出事才是必然的。如果这一层面的工地骨干在施工安全方面不能以身作则。那么又怎么去要求更多的民工呢?

三、施工企业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在我们质监站的日常检查中,经常可以发现工地上民工不戴安全帽,即使有的戴了,也不扣帽扣,而帽扣不扣等于不戴。以前我省几个桥梁工地上发生的坠落死亡事故,坠落高度都在2至3米之间,假如这些人帽扣扣紧了,是完全可以避免死亡的。 目前,施工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好的队伍,从工程开工第一天起,就能高起点、高标准地要求自己。各级主管部门任何时候去检查工地,都能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但也有不少工地,哪怕事先已经通知要来检查,等到了现场一看,问题还是很多。而有的问题是在以前的检查中曾反复强调要整改的,结果是今天改了,明天又反复。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认为除了加大监管力度,消除管理盲区外,还应由交通主管部门牵头、各方协力并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一、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有意识、有计划地培育劳务施工队伍。凡参与工程分包的队伍,要加强其资质审查和从业人员的考核。不能高资质企业中标以后,除了收管理费,低资质企业就可以全额分包。

  二、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地建立或健全人员培训机制,并建立民工准入制度。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民工必须先接受培训教育,一律持证上岗。此事应成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考核、资质年审和升级的重要指标。让每一位工程建设参与人员都能接受培训和教育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起公路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学习的网络。大型专业施工企业内部应建立民工学校,除对本公司民工进行全员培训外,还可以吸收社会上更多有志于参与工程建设的劳务人员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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