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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90%大型矿山年内必须建成绿色矿山

发布日期:2020-03-26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年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结合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完善配套政策,以点带面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有72处矿山入选国家绿色矿山名录库,数量居全国前列。

制度规范逐步健全。山东厅联合省6个厅局印发了《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煤、铁等6矿种《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发布了《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各地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遵循和指导。

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山东各市、县均制订下发了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树标杆、引路子,并督促各矿山企业编制建设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济南实施“三方挂图作战”,要求企业制定推进计划表,专项列支资金用于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验收;淄博累计投入绿色矿山建设资金8.55亿元,绿色矿山总数已达23处。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建、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山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山东将进一步规范绿色矿山建设、申报、评估和监督等全流程管理,切实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度,加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和绿色矿业集团建设,确保年底顺利完成大、中、小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和50%的目标,努力由矿业大省向矿业强省迈进,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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