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9月1日至12月10日,辽宁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据统计,“百日攻坚”期间,全省共破获非法采砂刑事案件67起,刑事拘留72人;办理治安案件53起;移送、配合行政部门办理行政案件145起。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辽宁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盯住起点、抓住重点、聚焦难点、打通堵点,开展“三查、三协作”,全力攻坚破案。工作中,警方根据一些具有代表性案件的突破,找到了其规律和特点。比如:有的以合法手续作掩护进行非法采砂,有的在水源地非法采砂,有的以清淤疏浚为名行非法采砂之实,甚至有的设视频探头和专人把守。
去年以来,辽宁省公安厅江河保卫总队实行案件线索上报研判交办制度,即各地每月将案件线索统一上报省公安厅江河保卫总队,省公安厅江河保卫总队经研判后,将案件线索交由相关公安机关侦办,并严格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针对砂石北运和装船南运的重点地区,辽宁省公安厅江河保卫总队派出人员赴重点地区进行案件线索摸排。2019年9月20日,抚顺市公安局侦办了一起严重超采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利用合法的砂场手续为掩护,非法超采河砂15万余立方米,价值1000余万元。警方一举抓获现场工作人员23人,扣押铲车6台、运输车8台、油罐车1台。
下一步,辽宁省公安机关将加大对辽宁砂石资源管控力度,加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按需审批,加强流出、运输管理,协调检法部门对辽宁非法采砂案件的入刑标准、证据要求、鉴定标准等进行统一,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充分运用一切机制和手段,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使河库治安秩序有明显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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