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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怀宁县5568.42万吨建筑石料挂牌出让

发布日期:2022-09-30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公告文号:怀自然资矿告〔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关于调整矿业权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的有关规定,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将安徽省怀宁县聂家冲建筑用砂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2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怀宁县聂家冲建筑用砂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安徽省怀宁县腊树镇境内

  面积:0.831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3370138.3339453235.97

  23370549.4739453056.59

  33370972.4139453690.09

  43371231.6839454254.29

  53370956.9239454365.86

  63371046.1139454552.14

  73370773.3739454700.23

  83370587.1639454181.12

  93370276.5339453715.10

  *+39+180

  资源储量:主矿种资源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987.12万m3(2684.93万t)、建筑用砂岩矿1144.24万m3(2883.49万t);矿区范围内的剥离物综合利用资源量2097.39万m3本次一并出让。

  开采标高: +39米至 +18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并评审备案,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按评审备案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实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同时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正式投产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拟出让年限:17.5年

  起始价:61200.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实缴金额)。如属于外商投资矿产资源的开采企业,应持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或重大)违法名单,在安徽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 (2)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报名截止日前有被执行案件未执行终结的。 (3)被生态环境、应急主管部门列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记录之一的。本次挂牌不接受企业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11月02日—2022年11月15日

  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一室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持竞买申请资料和资格审查材料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22号)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2022年11月01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持竞买申请资料和资格审查材料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22号)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承诺书; 2、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确认无本公告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列情形的声明书;6、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安徽省怀宁县聂家冲建筑用砂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61200.00万元,增价幅度为200.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最终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即成交。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等于或高于起拍价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竞买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起拍价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竞买报价低于起拍价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4、挂牌期限届满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转为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拍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当充分了解矿业权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申请人应认真研读《安徽省怀宁县聂家冲建筑用砂岩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探地质报告》,报告中估算的开采量与实际可供开采量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买申请人自行到矿区进行现场踏勘,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组织任何现场踏勘,本次出让的是矿区范围内已查明的可利用矿产资源量,以现状地貌出让。 (三)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影响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影响。 (四)因竞得人违约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与出让人无关。如竞得人不履行采矿出让合同约定义务,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出让行为存在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书面向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异议,由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回复答疑,异议期间不停止采矿权出让行为。《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在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9月29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