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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年限16年 !推断可采资源量3635.35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出让

发布日期:2022-05-11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公告文号:陇自然资源武矿〔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及《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批准,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决定对以下1处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

  场所:陇南市东江新区11号路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陇南市行政中心5号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杜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位于陇南市武都区北西西直距约12公里处,行政区划属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管辖。

  面积:0.9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3703165.8535483466.57

  23703593.9035483931.61

  33703779.2035484033.50

  43703440.1635484724.50

  53702731.0135484610.52

  63702516.2035484288.29

  *18341120

  资源储量:推断可采资源量3635.35万吨

  开采标高: 1834米至 112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文件)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提取情况。并与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进一步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协调工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边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拟出让年限:16年

  起始价:3675.07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采矿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2、申请人无违法开采记录,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具备开发该矿产资源的必要条件,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4、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2年06月09日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2022年6月8日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有意竞买者请于2022年5月11日起到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甘肃省龙联时代拍卖有限公司领取《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杜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1、拍卖会时间:2022年6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时2、拍卖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二)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1、挂牌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24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2、挂牌摘牌会时间: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16时30分;3、挂牌摘牌会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5月11日—2022年06月09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申请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矿区踏勘,全面了解采矿权现状,确定是否竞买,踏勘费用自理。 2、申请竞买人在报名前需到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申请查阅矿产普查报告,对资源量及矿种品质等数据进行查阅,做到对出让矿权进行充分了解,并对自己竞买出让矿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矿产资源投资具有风险性,存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为防止和解决采矿权人与矿区所在地居民发生土地、道路和矿区环境等矛盾纠纷,竞买申请人应提前赴出让矿区所在地乡(镇)、村了解矿区实际情况,及早与矿区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就矿区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引起的道路通行、生产生活用地、厂房料库、用电用水、安全生产、矿区环境等有关问题和事项进行协调解决,由此引发的全部风险和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5、如竞得人不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义务,采矿权出让收益将不予退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若竞买人在矿业权交易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恶意竞价等违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的、或者竞得者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录。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2、竞买人成功竞得后,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期限缴纳矿业权收益金,并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三合一的《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方案报告,经审查通过后,颁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3、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为利用资源储量的价值,不包括采矿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出让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 4、本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杜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本公告在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门户网站、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

  2022年05月10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