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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约22万方海砂,3314万起拍!

发布日期:2022-04-29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公告,出让219468.4方海砂,3314万起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将此次拍卖所得海砂转售到其他砂场以政府拍卖物名义进行二次销售。有意购入的企业和个人可参与竞拍。

  声明:

  (一)本期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物具体数量及品质以现场展示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到现场查勘确认,本公司对标的物的数量及品质不作任何担保。

  (二)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由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户名: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账号:611957504108;开户行:中行北海市北京南路支行)。

  (三)此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向拍卖人交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变卖规定佣金收取标准执行。佣金收取账户为:户名:广西利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00036612688887;开户行:北部湾银行南宁嘉宾支行。

  (四)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提货完成后,买受人未发生违约分销行为,并向委托方提供竟得海砂后续处置去向证明材料后,履约保证金则原路无息退还。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五)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交纳在办理移交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和其它费用,委托方给买受人开具非税收据。本期标的物的拆、搬、装、运等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在拆、搬、装、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之日起2日内持我公司成交证明文件与委托方办理提货,并在15日内完成提货。逾期提货所产生的货物灭失、损坏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将此次拍卖所得海砂转售到其他砂场以政府拍卖物名义进行二次销售,若违约,委托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买受人列入失信名单,禁止参与由银海区政府组织的矿产品拍卖活动。

  二、保证金交纳及办理竞买登记方式:

  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广西利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00036612688887;开户行:北部湾银行南宁嘉宾支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5日17时前(以款到账为准)。有意竞买者请联系本公司咨询、查阅相关资料,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于拍卖会前到拍卖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2年4月21日至22日在银海区金海岸大道与新世纪大道路口储备地块堆场及成都路储备地块堆场。

  咨询地址:广东南路与银滩大道交汇处西侧(银海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79-2063067(何女士)

  公司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63-1号欧景城市广场A-0502咨询电话:15078858373(黄先生)

  北海市银海区自然资源局

  广西利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