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上缴资源税为由上涨砂石价格——云南香格里拉市出台砂石资源税征收政策
近日,云南香格里拉市发布《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资源税征收的通告》,要求不得以上缴资源税为由上涨砂石价格。砂石菌整理了与砂石相关的内容如下:
一、市政及企业项目
对香格里拉市政及企业建设项目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和不定期税务稽查,核查工程量与砂石、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砖发票,通过核查发票进一步查核资源税完税情况。
二、居民私人建房
居民在新建及改扩建房屋过程中,及时索要砂石、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砖销售发票;土地巡查组在开展巡查工作时,抽查建房居民户发票,同时市住建局在复核房产面积时核查工程量与砂石、商品混泥土、水泥预制砖发票,通过核查发票进一步查核资源税完税情况。
三、商混企业和水泥预制砖厂
根据香格里拉市政建设项目、企业建设项目、居民私人建房的商混和水泥预制砖统计数据,核查销售量与砂石发票,通过核查发票进一步查核资源税完税情况。
四、砂石价格
各砂石厂不得以上缴资源税为由上涨砂石价格,请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关于资源税征收的通告
香政通〔2018〕1号
全市各砂石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水泥预制砖厂及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税收管理,推动税收事业发展,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确保企业、个人使用砂石的合规性,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砂石资源税征收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政及企业项目。由市地税局牵头,对市政及企业建设项目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和不定期税务稽查,核查工程量与砂石、商品混泥土、水泥预制砖发票,通过核查发票进一步查核资源税完税情况。
二、居民私人建房。居民在新建及改扩建房屋过程中,及时索要砂石、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砖销售发票;土地巡查组在开展巡查工作时,抽查建房居民户发票,同时市住建局在复核房产面积时核查工程量与砂石、商品混泥土、水泥预制砖发票,通过核查发票进一步查核资源税完税情况。
三、商混企业和水泥预制砖厂。根据市政建设项目、企业建设项目、居民私人建房的商混和水泥预制砖统计数据,核查销售量与砂石发票,通过核查发票进一步查核资源税完税情况。
四、砂石价格。各砂石厂不得以上缴资源税为由上涨砂石价格,请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
五、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义务和法律责任。资源税扣缴义务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六、违法违规处理。对偷税、漏税、抗税、不及时申报、不如实申报、拒不申报等违法行为,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章规定的幅度、情节予以处罚;二是列入纳税信用“黑名单”,推送至《信用云南》和《企业信用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适时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个案,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展示税务机关打击涉税违法活动的成效,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不法分子。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