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砂石年开采总量4500万吨、增设 1000 万吨级储备场——湖南省出台湘江及洞庭湖采砂规划草案(附详图)
近日,《湖南省湘江干流及洞庭湖区岳阳段河道采砂规划(2017~2020年)》(草案)公示,规划年开采总量为4500万吨,并在岳阳县鹿角码头附近增设1000万吨级砂石储备场,满足砂石储备需求。
《湖南省湘江干流及洞庭湖区岳阳段河道采砂规划(2017~2020年)》主要内容如下。
规划概况:《湖南省湘江干流及洞庭湖区岳阳段河道采砂规划(2017~2020年)》主要针对湘江干流及洞庭湖区岳阳段河道的河流、内湖、哑河河道内的采砂活动,在该区域内规划禁采范围、可采区和保留区,并确定可采区相应的禁采期以及开采总量,达到合理开发利用河砂资源,实行依法、科学、有序开采。规划划定7个可采区,分别为易婆塘采区、新洲湖采区、斗米咀采区、湘资村采区、胜利采区、新港采区、打靶湖采区,划定21个禁采区,将岳阳市内6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处国家级湿地公园、2处水源保护区全部列为禁采区。
规划年限:2017~2020年,基准年为2016年。规划年开采总量为4500万吨。
规划实施主要的环境影响:
主要是河道水环境及生态环境。河道采砂作业将引起局部水体的悬浮物浓度增加,河道变浑浊,影响水环境质量,对附近河段取水产生不利影响;采砂船与运砂船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的排放处理不当均有可能造成采砂区及其附近水域的水质污染。由于岳阳县2个采区距离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很近,采砂过程以及采砂船、运砂船运行产生的噪音将会对周边野生动物、候鸟栖息地产生不利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岸上砂石筛分粉尘、船舶燃油废气、堆场扬尘。砂石岸上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措施降低粉尘浓度;砂石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应根据距离居民区远近采取相应措施,距离较远采取洒水措施,距离较近设置半封闭式堆场储存库并同时洒水措施;进出场道路进行及时洒水,降低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每个砂场机械车辆较少,产生的汽车尾气较少,通过当地空气稀释等作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本规划开采区为河道采砂,具备“采砂、洗砂”同时进行的优点,在采砂和洗砂过程中均不用水,采砂过程中少量江水混入砂石中,通过采砂船上筛网过滤后,江(湖)水汇入河道中,砂石即采即售,不大量堆积,汛期不进行开采,故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是生活污水以及船舶含油污水的影响,采砂船以及运砂船要求加装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装置以及防泄漏装置,定期运回路面处理,不外排,船舶含油污水运回路面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的噪声源为采砂船作业噪声及运砂船航行噪声,建议选用性能好的设备、安装基础减震、通过加强管理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加以控制,同时对于距离居民较近的岸边砂石堆场需要考虑安装隔声墙或种植绿化带等防护措施减轻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降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废机油等,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废机油等集中收集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因此,固体废物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本次规划区域内采砂过程中对局部水域搅动会对水生生物、水生生态环境等造成影响。本次规划提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进行水土流失防治。
(6)地质环境影响
本次规划实施过程中开采区内采砂船在开采过程中可能对河道地形造成扰动影响,本次规划环评建议从保持河道中上游补给砂量与采出砂量之间的动态平衡,严格控制年开采总量,防止超采。
湖南省湘江干流及洞庭湖区岳阳段河道采砂规划图册(201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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