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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来关注,国家大力扶持,各省份绿色矿山建设纷纷定下“小目标”

发布日期:2017-12-31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速来关注,国家大力扶持,各省份绿色矿山建设纷纷定下“小目标”

  

对矿业行业而言,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必须从绿色矿山入手,严格按照标准,应绿必绿。就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的前夕,煤炭、冶金、有色、砂石等9个行业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通过了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的技术审查,有望在2018年颁布实施。在这9个行业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中都明确要求,具备条件的矿区绿色覆盖率应达到100%。这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不谋而合。

矿区绿化是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3月,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三大目标任务,并对绿色矿山及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进行了完善。国土资源部启动绿色矿山建设以来,始终把矿山绿化、矿区美化作为一项主要的考核内容,要求矿山企业做到“应绿必绿,应美必美”。尤其提出的“规划统筹、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协会促进”发展思路,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出的“引导国企、民企、外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高度契合。这也是绿色矿山建设生命力旺盛的原因所在。

我国矿业期盼已久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将很快颁布实施

从12月17日~18日于郑州举行的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2017年工作会议上获悉,砂石行业的《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个行业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通过了技术审查,有望明年颁布实施。《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主要从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要求、矿山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方面明确了要求。待按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上报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后,将颁布实施。届时,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将有“法”可依。

各地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将更加细化明确矿区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形象等绿色矿山指标要求,将形成主要行业全覆盖、有特色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对于生产矿山,各地结合实际作出全面部署要求,积极推动矿山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选择绿色矿山建设进展成效显著的县或市,建设一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树立绿色环保勘查理念,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生态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勘查、绿色勘查,减少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加快建设进程。实行矿产资源支持政策;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从年度计划、新增采矿用地取得、存量用地使用等方面,支持和保障绿色矿山企业和示范区转型发展的用地需求;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从统筹中央地方财政资金安排、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税费减免等方面,加大对绿色矿山的支持。

广东:建设250个绿色矿山,目标建成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到2020年,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预期目标是建设250个绿色矿山,韶关市仁化县、河源市连平县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其中2017年计划建设50个绿色矿山,2018年60个绿色矿山,2019年、2020年每年建设70个绿色矿山。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据了解,为规范广东省绿色矿山申报、评估工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研究编制了《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通知》和《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报告及编写要求》,并根据全省矿业开发实际情况,分金属、非金属固体矿山、采石场、地热矿泉水等四大类编写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验收评分标准》。

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建设绿色矿山工作要求,该厅将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逐步形成符合广东省实际的绿色矿山标准,完善配套激励政策,建立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据悉,广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印发后,要求各地在新立采矿权出让过程中,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评估标准写入出让合同。对未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的,相关采矿权审批部门按规定及时追求相关违约责任。今后,广东省新建矿山一律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建设。

四川:2020年绿色矿山占比不低于50%

近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员四川监管局联合印发《四川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

《方案》包括五个重点任务。一是探索建立四川省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地方标准体系;二是结合各地发展绿色矿业的实际,从用矿、用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用活用足国家制定的各项激励政策措施;三是树立绿色环保勘查理念,优化勘查布局,推行绿色勘查项目,形成绿色勘查格局;四是落实煤炭、油气、有色、黄金、冶金、化工、非金属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切实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同步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绿色矿山建设;五是选择绿色矿山建设进展成效显著的市或县,建设一批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方案》提出,到2020年,实施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勘查项目占勘查项目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10%和40%,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绿色矿山占生产矿山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10%和50%,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达到2个、10个和50个以上。同时构建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新途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累计完成面积2万公顷;建立国家和地方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健全绿色勘查、绿色矿业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标准体系,完善发展绿色矿业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

杭州:《杭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正式发布 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90%以上

近日,《杭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实施。

《规划》强调,要继续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90%以上。进一步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及时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不欠新账”。将全市历史上形成的未治理废弃矿山全部纳入规划,下大决心,集中时间和精力,扎实、有序地推进矿山治理,全面打响本规划期废弃矿山治理“清零”五年攻坚战。

《规划》以中央和省、市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部署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矿业转型升级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两个主题,紧密结合杭州矿产资源禀赋特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勘查环境,稳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提高矿产资源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省级规划目标任务。

《规划》提出,全市矿产开发要按照“保生态、促转型、重规范、降风险”的原则,在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着力通过优化矿山空间布局、优化矿权规模结构、优化开采区块设置,加速推进全市矿业转型升级,矿山平均开采规模要进一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7%以上。2020年全市经营性矿山(除地热外)数量控制在91个以内,固体矿产年均设计开采规模控制在10000万吨左右,其中建筑用石料6400万吨、石灰岩3000万吨、其他固体矿产600万吨。

山东:不仅要加快建设“绿色矿山”还公布了“加强版”指标

日前​,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省财政、环保、质检、银监、证监等6部门制定的《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同时公了山东省金、铁、煤等矿产资源“三率”指标(下称“三率”)。

所谓“三率”,指的是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鉴于金、铁、煤等矿种在山东有一定典型性,所以才首先制定公布上述矿种的“三率”指标。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王桂鹏表示,目前山东省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刚性消耗,和矿产资源储量增长的非对称性结构矛盾非常突出,矿业整体开发利润总额下降、科技水平不高,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尚未得到全部治理,《方案》便应运而生,而且还“强化”了山东版的金、铁、煤“三率”指标。

根据《方案》,未来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的建设上,将有包括出让深部矿业权在内的矿产资源政策支持、建设用地保障支持、财税政策支持、绿色金融支持等政策性支持方案;而作为评价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效果主要指标“三率”,山东省的指标最低要求,比照国土资源部的标准共有18个指标分别提高了1-15个百分点,而且细化增加了8个指标,制定了选矿用水、废水的利用标准,这些提高和新增的指标将成为全国同行业的领跑标准。

广西: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

日前,广西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环保厅、质监局、银监局、证监局联合出台方案强调,从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通过加大矿产资源、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创新绿色金融扶持政策,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等措施,全面推进广西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力争到2020年,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在建(生产)矿山中,大中型矿山列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比例约为30%;小型矿山列入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建成市级绿色矿山比例约为20%,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

方案明确了广西绿色矿山建设的重点任务,一是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2018年6月底前,制定广西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认定后试运行。2020年12月底前,总结试运行经验后正式运行。二是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19年开始,全区新建矿山要按照广西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到2020年12月底前,30%大中型矿山完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20%小型矿山建设成市级绿色矿山。三是创新评价机制,主要包括生产矿山评估制度、绿色勘查示范项目评估、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评估。

方案强调,将从矿产资源、建设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对绿色矿山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和扶持。一是优先安排开采指标、投放矿业权。二是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三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四是创新绿色金融扶持政策。

黑龙江: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出台到2020年建设100家绿色矿山

《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日前出台,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绿色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既要严格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又要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扰动控制在环境可控制范围内。《方案》提出要完成全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配套绿色矿山建设的激励政策。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并推广试点经验,到2020年,建设1~2家绿色矿业示范区,确立建设100家绿色矿山,全省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构建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新途径。加快绿色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换代,加大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大力推进矿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耕地保护,引导形成有效的矿业投资,激发矿山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15%,建立省市县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建立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

《方案》明确进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的企业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明确要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实行矿产资源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创新绿色金融扶持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在境内中小板、创业板和主板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

浙江:打造绿色矿山建设升级版

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六部门转发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深化绿色矿山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激发活力”的绿色矿山建设新体系,全力打造浙江绿色矿山建设升级版。

浙江六部门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矿山必须根据不同矿种的行业标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从“应建必建”向“全面建设”转变。对新建矿山,矿山企业必须在矿山正式投产后六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并通过绿色矿山建设评价工作程序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建设名录库。对在采矿山,原来已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矿山企业,完成核查工作,将直接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原来已命名的省级绿色矿山,矿山企业必须在2018年底前通过核查,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原来已命名的市县级绿色矿山,矿山企业必须在2019年底前通过绿色矿山建设评价工作程序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其他在采矿山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通过绿色矿山建设评价工作程序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所有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的矿山企业,可享受用矿、用地和财税等有关激励政策。

新疆:到2020年力争建成400个以上绿色矿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稳定、经济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力争规划期内非油气矿业产值年均增长达到7%左右,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规划》提出“十三五”矿产资源开发四项目标:

一是矿产资源安全供应保持稳定。重点推进阜康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艾维尔沟、呼图壁白杨河等矿区煤层气规模化开发利用,力争2020年煤层气产能达到20亿立方米。

二是绿色矿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化,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全疆矿山总数控制在3500个以内,力争到2020年,建成绿色矿山400个以上。

三是基础地质调查程度大幅提高。继续开展重要经济区、重点成矿区带,特别是南疆四地州1∶5万区域地质调查,全区覆盖率由原36.6%提高至45%。

四是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法制化和制度化。新建矿山和现有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和复垦。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