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邵武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方案伺候”
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武市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邵武市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邵武市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41号)精神,为维护我市河道采砂正常秩序,严格规范采砂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水工程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治理目标。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4月起,在我市境内的主要河道开展非法采砂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河道范围内非法采砂、洗砂、制砂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水生态环境,确保河道采砂“依法、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二、整治重点
(一)采砂户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照批准的作业范围、方式、时间、数量进行开采;
(二)无内河船舶登记证、检验证、船舶操作人员驾驶证的水上交通船舶,无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和非法建设的运砂、制砂码头;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洗砂、制砂行为;
(四)危及河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砂石尾碴处理是否符合要求,临时堆砂点设置是否符合河道采砂规划要求;
(五)妨碍行政执法或暴力抗法,特别是涉及黑恶势力有组织盗采河砂行为及违法犯罪活动。
三、组织实施
由水利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联合实施专项打击行动。采取联合执法与各个击破相结合的方式,严肃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即整合各相关部门打击力量,重点实施打击,一举取缔“钉子户”;各个击破:即各职能部门从河道非法采砂相关环节入手,实施打击,制止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取缔非法采砂生产工具。)
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张贴《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形成打击、整治的强大声势。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
2.摸查摸底阶段(5月-6月)。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可采区、禁采区、临时堆砂点等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制定打击方案。要对全市所有砂场、采砂船、吸砂船、运砂船、码头及河道非法采砂点等进行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摸排情况于5月20日前加盖公章后统一汇总上报市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局)。
3.打击整治阶段(6月-11月)。抽调公安、水利、国土、交通、住建、市场监管、安监、电力等部门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对无视政府公告,在整改期限内不自行拆除或不按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求进行拆除的,由领导小组牵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部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河道非法采砂的重点难点采砂户,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整治。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确保打击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取得实效。
4.巩固深化阶段(12月)。各乡(镇)、街道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在集中打击整治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情况和特点,加强对整治措施、方法的研究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并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
四、职责分工
水利部门:负责开展调查摸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河道采砂许可证、超范围采砂、处置尾碴以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洗砂制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非法采砂行为,积极协调国土、公安部门共同参与调查取证,并做好案件移交。
交通运输部门(海事):负责依法对非法采砂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运输行为。负责依法查处采砂船、运砂船及作业无“四证”(内河船舶登记证、检验证、船舶操作人员驾驶证及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违法制造及非法改装的采砂船、水上移动采砂装置以及未经许可利用水域岸线乱建码头进行打击整治。负责提供平板车运输工具及驾驶人员,以便扣押铲车、钩机等大型设备。
国土部门:配合水利、公安部门对可能涉及刑事的违法采矿(砂石资源)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部门委托,协调上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出具鉴定报告,确保案件侦办工作顺利开展。
公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在河道采砂经营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办妨碍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执行公务的暴力抗法行为;配合水利部门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非法采砂机具实施扣押并对相关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安监部门:负责对采砂作业安全综合监管进行指导,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采砂作业进行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采砂、输砂、卸砂等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进行查处;对采砂无船舶登记证和采砂许可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吊销工商营业执照。配合船舶主管部门对违法建造、改造采砂船只进行查处。
供电部门:负责对违反采砂、输砂、运砂用电安全进行检查,按要求对河道非法采砂、洗砂、制砂设备采取断电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邵武市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从保安全、保生态、保民生的高度,把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大力推进打击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上下联动;特别是要加强水利、国土和公安部门的配合,水利部门要做好刑事案件移交,积极协调国土资源部门、价格认证机构及时出具鉴定报告,确保案件侦办工作顺利开展;公安机关要加强警种配合,加强面上整治行动,强化对涉黑案件的打击查处,全力遏制涉砂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无“三证”采砂船、运砂船和私造、非法改装船只及水上移动采砂装置进行打击,从源头遏制非法采砂。市里将组成督察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二)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抓常抓细,源头管控,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水利、国土、交通、海事、公安、市场监管、安监、供电等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时间互通涉砂活动情报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完善案件移交制度。对水利、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移交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调查取证,迅速立案侦查,共同经营案件,确保案件线索分流到位,全力查处。三是建立办案奖惩机制。对打击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非法采砂活动猖獗的地方,要及时通报批评,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要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有奖制度,及时兑现奖金,最大限度调动各方积极性。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