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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2-27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撑,打造“中国建造”品牌。

《意见》从7个方面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具体措施。

一是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是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三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四是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加强承包履约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通过工程预付款、业主支付担保等经济和法律手段规范建设单位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

五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培养建筑人才,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保护工人合法权益。

六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大力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完善工程建设标准。

七是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加强中外标准衔接,提高对外承包能力,鼓励建筑企业积极有序开拓国际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对外经济合作战略项目。

《意见》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充分发挥协会商会在规范行业秩序、建立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自律作用。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