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三五”引领建筑垃圾资源化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在“推动新型城市建设”中提出“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方针,提升规划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多规合一,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加快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建立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园林废弃物等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建设循环型城市。
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从十方面入手,就今后一段时期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作出具体部署和要求。
“土十条”中特别强调了要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置,同时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发挥建筑垃圾资源化在减少生活污染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筑垃圾任意填埋不仅占用大量土地,其中含有的有害物质更会污染土壤。“土十条”的印发将规范未来建筑垃圾处置,大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进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在“加快转型”中,提出“提升水泥制品。加快发展专用水泥、砂石骨料、混凝土掺合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积极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固废替代自然资源,发展机制砂石、混凝土掺合料、砌块墙材、低碳水泥等产品。”
工信部《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动循环发展”中提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企业、园区、行业、区域间链接共生和协同利用,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探索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发挥各地优势,推动区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实施京津冀地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建立若干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跨省界协同发展示范区。加快推动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及产业规范发展。围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塑料、废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纺织品、废旧动力电池、建筑废弃物等主要再生资源,加快先进适用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建设一批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区,推进再生资源跨区域协同利用,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
在“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发展示范应用”中,专门设有专栏“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升级”,提出“再生资源产业专项。重点开展废旧材料、废旧机电产品等资源化利用,实施废钢加工配送系统,废有色金属、稀贵金属清洁分质高值化利用,废塑料自动分选及高值利用,废旧瓶片制高档纤维,废油除杂重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整体拆解与多组分资源化利用,报废汽车、船舶、工业设备绿色智能精细拆解与高效分选回收,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技术改造升级。到2020年,主要再生资源利用率达到75%。”
工信部发布《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规划》提出“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在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和机制砂石等产品中提高消纳产业废弃物能力,逐步增加可消纳固废的品种。基于建筑废弃物生产绿色建材。”
国家发展改革委《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征求意见稿)
2016年8月,《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布。提出“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布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建设工作。完善建筑垃圾回收网络,加强分类回收和分选。探索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继续推进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粗细骨料和再生填料,规模化运用于路基填充、路面底基层等建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装备水平,将建筑垃圾生产的建材产品纳入新型墙材推广目录。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列入绿色建筑、生态建筑评价体系。”
《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在“建材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中提出“进一步提升并推广多通道分室燃烧器及全氧燃烧、富氧燃烧技术装备并实现产业化。重点开发与推广处置城市垃圾、建筑垃圾、污泥,有毒、有害物体的技术装备并实现产业化。”
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
在“加强城市垃圾综合治理”中提出,“对现有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开展摸底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档案,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市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环保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
《规划》“加强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和环境风险防控”指出,“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收运系统,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