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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全国各省市绿色建筑激励政策

发布日期:2016-12-22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解读全国各省市绿色建筑激励政策

自2013年国务院1号文发布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以来,我国中央政府及省市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绿色建筑的各种财政政策、激励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各个省级地方政府基本明确了将绿色建筑指标和标准作为约束性条件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转让时,要求规划部门提出绿色建筑比例等相关绿色发展指标和明确执行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至2016年,我国已逐步形成了完整的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体系。各省市的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其方式主要包括:土地转让、土地规划、财政补贴、税收、信贷、容积率、城市配套费、审批、评奖、企业资质、科研和消费引导等。

这一前置性的规定,具有法律约束效应,是政府规划部门项目考虑的依据。提出土地转让政策的省市有山西、广西、吉林、北京、上海、江苏、河南、陕西、安制、江西、四川、贵州、青海、新疆。提出土地规划政策的省市有吉林、广东、河南、陕西、广西、四川|、贵州、青海、上海。财政补贴是最受政迎的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各省市的财政补贴标准主要基于星级标准、建筑面积、项目类型和项目上限等组合万式予以设计政策,有9个省份(直辖市)明确了对星级绿色建筑的财政补贴额度,补贴范围从10~60元/m2(上海对预制装配率达到25%的,资助提高到100元/m2),北京、上海和广东从二星级开始资助,江苏和福建对一星级绿色建筑的激励提出了明确的奖励标准,但关于二星和三星的奖励标准未发布;陕西省提出了阶梯式量化财政补贴政策,奖励从10~20元/m2。

有绿色建筑财政补贴政策的省市及具体的政策内容

北京:二星:22.5万元,三星:40万元。政策内容:达到国家或本市绿色建筑运行标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奖励。

天津:资助上限:5万元。政策内容:该资金分两次拨付,签署任务合同书,第一次拨付3万元。待项目验收台把后,第二次拨付2万元。2007年绿色建筑试点项目给予建筑节能专项基金补回100万元。

山东:一星15万元,二星30万元,三星50万元。政策内容:按建筑面积计算,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因素调整年度奖励标准。

上海:二星60万元,三星60万元。资助上限600万元(保障性住房项目最高可获补贴1000万元〉。政策内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其中,整体装配式住宅示范项目,对预制装自己率远到25%及以上的,每平万米补贴100元。

江苏:一星15万元。政策内容:获得绿色建筑一星级设计标识,对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在设计标识基础上增加10元/m2奖励。研究制定《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将年度绿色建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绿色建筑财政抉择资金挂钩,建立奖惩机制。制定绿色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在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明确绿色施工内容及对应费率标准。

福建:一星10万元。政策内容:提建筑面积计算。同时,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费可上浮10%左右收费额。

广东:二星25万元,三星45万元。资助上限:150(二星级)、200(三星级)。

陕西:一星10万元,二星15万元,三星20万元。

安徽:计划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也有省份开始尝试绿色建筑相关的信贷金融政策支持。比如安徽省,提出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对绿色建筑的消费贷款利率可下浮0.5%、开发贷款利率可下浮1%,消费和开发贷款分别针对消费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该项政策有利于绿色建筑信贷业务规模化发展的贷款利率优惠,激发企业和消费者选择建设和购买绿色建筑的意愿。

提出使用信贷激励政策的还包括北京、河南、安徽、山东、新疆、湖北、广西、山西、吉林和贵州。容积率是规划建设部门有效控制建筑密度的约束性手段,是调节地块居住舒适度的重要指标,适当提高容积率,有利于开发商获职重大的商业价值。

部分有绿色建筑容积率奖励政策的省份

福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星级绿色建筑住宅小区项目,一星1%,三星2%,三星3%。

贵州:一星/二星/三星:<3%。对经营性营利项目要以容积率奖励为主。在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后,按实施绿色建筑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的3%以内给予奖励。在项目可研阶段,应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增加的投入纳入项目总投资,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保障性民居工程等非营利民主项目,在可研审批和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时,要保证执厅绿色建筑标准增加的投入。支持贵阳市以外的地区开展保障性民居工程绿色建筑示范。

山西:对因实施外墙外保温、遮阳、太阳能光伏幕墙等绿色建筑技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可不纳入建筑容积率计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指的是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功用设施建设。

有城市配套费用减免的绿色建筑激励政策的部分省市

内蒙古:一星50%,二星70%,三星100%。激励细则:针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给予城市配套费减免。

青海:一星30%,二星50%,三星70%。激励细则:针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给予城市配套费返还。建立配套高星级绿色建筑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的审核、备案及公示制度,规范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的使用。制足绿色建筑产品推广目录。

海南:二星20%,三星40%。激励细则:针对绿色建筑运行,给予城市配套费返还。除上述财税和金融政策以外,大部分省市都将绿色建筑何为建筑工程评优的必备条件,强化绿色建筑在样板新建建筑中的影响力。

有优先评奖的绿色建筑激励政策的省市包括山东,国家、省级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优先推荐、优先入选或适当加分。

内蒙古:在"鲁班奖"、“广厦奖”、“华夏奖”、“草原杯”、“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实行优先入选或优先推荐上报,对于在绿色建筑发展万面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河南:优先推荐申报中州杯、鲁班奖等评优评奖项目。

陕西:优先推荐申报长安杯、鲁班奖。安徽:在组织“黄山杯”、“鲁班奖”、勘察设计奖、科技进步奖等评选时,有限入选或优先推荐。

江西:在“鲁班奖”、“广夏奖”、“华夏奖”、“杜鹃花奖”、“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优先入选或优先推荐上报的制度。将绿色建筑列为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湖北: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评优及相关示范工程评选中,作为入选的必备条件。

湖南:在"鲁班奖"、"广厦奖"、"华夏奖"、"湖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芙蓉奖"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作为民用房屋建筑项目入选的必备条件。

广西:在"鲁班奖"、"广夏奖"、"华夏奖"等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优先入选或优先推荐上报等。

重庆:设立重庆市绿色建筑创新奖,表彰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万面具有创新性和明显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在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万面何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贵州:推荐参评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按照绿色建筑标准监工验收备案的项目,积极推荐参评省优秀施工工程,同时积极推荐绿色建筑参评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国家优质工程质量奖。宁夏优先参加国家和自治区鲁班奖、广厦奖、西夏奖、优秀设计奖、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的评审;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从绿色建筑项目中,优先评选国家和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财政支持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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