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确定了全国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将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将下降10%、人均用水量将下降15%等工作目标。
公共机构节能为全社会节能树“标杆”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包括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2015年,全国共有公共机构175.5万家,能源消费总量约1.83亿吨标煤,用水总量约125.31亿立方米。
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既可以降低公共机构自身能耗,也可以通过带头应用节能环保技术产品,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公共机构带头节约能源资源,可以起到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人人尽责、节能减排人人担当、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下降了17.1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3.88%,人均用水量下降了17.84%,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的目标任务。
为完成上述目标,全国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将公共机构节能作为对下级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内容;建立了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示范单位评价等制度标准体系;组织完成85万家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统计了75万家公共机构的能耗数据;实施了绿色照明、绿色数据中心、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重点工程;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组织创建了205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深入开展了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活动,提高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
“六大绿色行动”、“六大节能工程”助力“十三五”目标
为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目标,规划提出了“六大绿色行动”和“六大节能工程”,为“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的节能绘出了“路线图”。
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加强施工建设过程的节能监管,推动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新建项目全面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
绿色办公行动: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规定;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采用电视、电话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
绿色出行行动: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公共机构比例不低于30%。
绿色食堂行动: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引导绿色食品采购。
绿色信息行动: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绿色文化行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快小型燃煤锅炉的整治,禁止新建小型燃煤锅炉,加快淘汰既有小型燃煤锅炉,将城市热力管网覆盖区域的公共机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
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开展“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站建设,推广地源、水源、空气源等热泵技术。
节地节水工程: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标杆单位创建;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安装再生水利用设施。
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公共机构功能分区和重点耗能部位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奠定节能工作坚实基础。
实施试点示范工程:创建3000个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推动省级、地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评选200家能效领跑者;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完成600个示范项目。
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实现中央国家机关、省级及地市级节能管理负责人面授培训全覆盖。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