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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推动长江经济带交通运输发展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6-05-11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6年推动长江经济带交通运输发展工作要点

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引领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强行业节能环保监管和监测能力建设,推进长江干线航道环境监测网建设。

推进实施《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率先建成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

积极打造绿色低碳交通城市,开展上海、南京、武汉、重庆等重点城市的公交都市创建活动。

严格船舶防污设备配备,推动充电桩、港口岸电、岸上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加快船用燃料标准研究,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试点工作。

加强科技研究及成果应用,鼓励引导长江航道建设生态环保示范工程,促进航道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节约、集约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完成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资源普查,配合完成《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推进非法码头治理。

继续加强长江干线航道建设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航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宜昌昌门溪一期、燕子窝水道、江心洲水道、鲤鱼山水道航道整治工程,长江口南坝田挡沙堤加高工程等项目建设。

开工建设九龙坡至朝天门河段、东北水道、黑沙洲水道二期、安庆河段二期、两坝间莲沱段、三峡水库变动回水区碍航礁石炸除二期等航道整治工程。

完成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加快推进重庆至宜宾段部分重点碍航水道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配合国务院三峡办加快推进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前期工作。

推进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修编。

加快推进支流航道建设

继续实施岷江、赣江、湘江、都柳江等航电枢纽建设,金沙江中游航运开发二期、湘江二级航道二期、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沅水浦市至常德段、大芦线二期、通扬线、苏申内港线江苏段、钱塘江上游、长湖申线上海段、杭平申线等航道整治工程,淮河高良涧船闸扩容、湘江株洲二线、大源渡二线等船闸建设工程。

开工建设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苏申外港线江苏段等重点项目。

推进引江济淮通航工程、岷江东风岩、老木孔航电枢纽等项目前期工作。

推进港口建设与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武汉长江中游、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实施重庆港果园二期、万州港新田一期、武汉港阳逻三期、上海港洋山四期等规模化港区项目。

着力完善主要港口和重要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宁波穿山港区、南京港龙潭港区、马鞍山港郑浦港区、徐州港顺堤河港区等一批疏港铁路、公路项目建设。

总结江苏南京以下区域港口一体化改革试点经验,推进港口资源整合。

全面推进船型标准化

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长江船型标准化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系统评估“十二五”政策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十三五”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政策。

优化运力结构,淘汰、改造安全和环保性能差的船舶以及老旧运输船舶,鼓励发展符合国家引导方向的先进、高效、节能、环保示范船型。

强化运力调控和安全管理,严格实施省际客船、液货危险品船运输市场准入管理。

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建设

公路方面,继续实施建始至恩施、雅安至康定、香格里拉至丽江、遵义至贵阳、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建德至金华、广德至宁国、绵阳至九寨沟、广昌至吉安、宜昌白洋长江大桥等高速公路及长沙至益阳、沪陕高速公路周庄至陇西立交段、京台高速方兴大道至马堰段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引导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公路建设。继续实施普通国道升级改造,加快普通国道未通畅路段建设,继续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加快长江中上游地区及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

铁路方面,建成沪昆、郑徐等高速铁路,开工建设合肥至九江、赣州至深圳、连云港至徐州、张家界经吉首至怀化、贵阳至南宁、盐城至海安等铁路。

航空方面,继续实施上海浦东机场、宁波机场扩建等项目,开工建设成都新机场、贵阳龙洞堡机场三期等项目。

促进多式联运好综合运输服务发展

完善多式联运相关政策及设施设备技术标准,研究制定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报文系列标准的部分标准、多式联运配载单元标识等。

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沿江港口开辟内贸航线和近洋航线,加快江海直达、集装箱多式联运等发展。

推进区域内综合客货枢纽建设,重点推进重庆潼南综合换乘枢纽站、合肥东城客运中心等综合客运枢纽和四川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西部铁路物流园等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

加快建设上海、南京、镇江、杭州、宁波、湘潭、武汉、泸州等8个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

强化航运安全监管

继续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严格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客运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完善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修订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内河客船、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技术标准,修编内河港口危险品罐区(储罐)库(堆)场、码头相关标准。

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化联合执法,积极推动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确保长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积极推进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理顺长江干线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和事权关系。强化长航局作为部派出机构归口管理长江航运事务的功能定位。

进一步理顺长江干线海事、航道管理体制,推进长江航道局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研究理顺四川、云南省境内长江干线水上管理体制,实现长江航运政事企分开、责权利统一、一体化管理、一条龙服务,推进长江航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打造黄金水道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完善推动长江经济带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推动长江经济带交通运输发展部省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省、省省及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联络、协调职能,集中研究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加强对联席会议部署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总结各地推进长江经济带交通运输发展的有效做法,切实发挥地方在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中的主体作用,支持有关地方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先行先试。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部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