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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19-02-28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自然资源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

2018年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旨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行动计划》指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稳中求进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实现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让生态保护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到2022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水平明显提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互动关系更加协调。

《行动计划》提出了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点任务。通过健全资源开发补偿制度、优化排污权配置、完善水权配置、健全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发展生态产业、完善绿色标识、推广绿色采购、发展绿色金融、建立绿色利益分享机制9个方面,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建立健全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引导社会投资者对生态保护者进行补偿。

为更好地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提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技术支撑,为推进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推广,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改西部〔2018〕19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水利厅(局)、农业农村厅(局)、人民银行、市场监督局、林草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中办发〔2018〕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8—2022年)》(中办发〔2018〕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特制定《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林草局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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