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砂石国有化,严打非法屯砂,全面排查“只采不用”、“只采不卖”的屯砂行为
河南省南阳市自打击非法采砂“雷霆”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河长靠前指挥、一线巡查,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联合打击,各督查组明察暗访、昼夜作战,形成了对非法采砂的压倒性态势,非法采砂势头得到全面遏制。
全市打击非法采砂“雷霆”行动累计出动人员2.3万人次、车辆4500辆次,投入资金8600万元,取缔采砂点467处,查获违法采(运)砂船51艘、挖装机械87台、运砂车360辆,拆除设备311处,清理砂堆75万立方米、弃碴弃料41万立方米,平复河道659公里,生态修复河道、岸滩763亩,封堵、挖断采砂路132条。
南阳市坚持国有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原则,通过以砂治砂,解决砂石市场供需矛盾。唐河县对“只采不用”、“只采不卖”开展全面排查,对非法屯砂予以没收。
全市打击非法采砂“雷霆”行动,坚持守住一条底线、坚持三项原则和落实六项机制的工作格局,协调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在全面遏制非法采砂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从根治到长治的转变。
一、守住一条底线。一条底线即不发生大规模盗采事件。重点做好了“四项措施”:一是联合打击。水利、环保、住建、国土、林业、农业、畜牧等7个部门,成立7个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督查的形式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共发现并交办问题100余起,均按照“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追责到位”的要求整改落实。公安、纪检监察、扫黑办等部门主动介入,简化移交程序,对违法违规分子顶格处理。各沿河乡镇开展常态化夜间巡查,累计出动人员1.6万人次,在禁采区或非法采砂易发河段,采取切断供电线路和封断车辆下河道路“两断”措施,增设限高限宽设施、布设监控设备和值守点位2000余处,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行为蔓延。二是强力处置岸上屯砂。为实现对河砂资源的全面有效管理,市河长办组织各县市区依法没收非法屯砂,收购合法屯砂。南召县创新工作方法,要求砂场主限期与国有砂石公司协商,作价转让,逾期视为非法屯砂,予以没收。全市已排查屯砂点244处,193万立方米,清理75万立方米,弃碴弃料41万立方米,没收屯砂13万立方米,收购62万立方米。三是打击“蚂蚁搬家式”盗采。从屯积、销售等环节入手,严厉打击非法收砂、售砂行为,斩断利益链条。唐河县对“只采不用”、“只采不卖”开展全面排查,对非法屯砂予以没收。方城县水利、公安部门联动,严厉查处了一批“蚂蚁搬家式”盗采行为。四是倡导社会监督。对查证属实的群众举报,给予举报人1千至1万元奖励,已累计收到举报电话80多个,查证属实问题68个,均得到有效解决。
二、坚持三项原则。坚持国有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原则,通过以砂治砂,解决砂石市场供需矛盾。唐河县、南召县、方城县、邓州市、淅川县、镇平县、西峡县、桐柏县和新野县等具备成立条件的县市,国有砂石开采经营公司均已组建到位,除个别前期屯砂量较大的县外,多数国有公司均已进入实质性运行。桐柏县、镇平县、西峡县、南召等县,在开采区域设置明显标识和电子围栏,设置车辆出入监测地磅,对采砂船只、运砂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并登记造册,统一编号管理,逐步完善现场监管设施。全市已着手对砂资源相对丰富的11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涉及14个县市区,共1268公里),施行24小时智能化自动巡检监控。
三、落实六项机制。一是落实“采运单”机制。“采运单”由市级统一印制、发放,分为“开采单”和“运输单”两种,每份一式五联。凡是没有“开采单”的一律不得开采,凡是没有“运输单”的一律不得装运。市级已发放开采单1.6万份,运输单7.2万份。二是落实现场管理机制。按照河湖采砂规划、年度采砂实施方案、采砂许可证上的要求,向社会公告可采区、禁采区 (期),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加强对采砂作业现场、采(运)砂船、车辆等的实时监控, 做到开采、运输、销售等环节全覆盖。三是落实生态修复机制。按照“四清一平”要求对采砂区域、堆砂场地进行回填、平整。按照“谁开采、谁清理、谁修复”原则,严格落实国有公司的生态修复责任。四是落实群众自用砂供应机制。镇平县和南召县对群众自用砂采取半价销售,对于贫困户免费供应;邓州市拿出财政资金500万元,划拨各乡镇,用于供应群众自用砂;唐河县开发袋装砂石,方便群众使用。五是落实机制砂推广机制。南召县、唐河县、镇平县和内乡县已着手成立机制砂加工厂,其中南召县机制砂4月份可投入生产。六是落实以河长制为核心的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并落实“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各级河长负领导责任,相关部门负监管责任”的责任体系,以河长巡河带动责任落实,以“三员”履职保证工作成效。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