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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1.8亿吨河砂开采、运输、销售、经营和监管《办法》来了!

发布日期:2019-01-07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洞庭湖1.8亿吨河砂开采、运输、销售、经营和监管《办法》来了!

 

沉淀在河床上的优质砂石,被砂船从水中打捞出来,作为不可再生的建筑材料资源,它们身价飞涨。采砂成为河道沿岸重要经济来源的同时,违规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也层出不穷。

日前,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修订后正式发布。和2017年4月版本相比,新版《办法》和旧版相比有哪些变化?有哪些新增条款?对湖南省采砂有哪些影响?

据中国砂石协会了解,根据《湖南省湘江干流及洞庭湖区岳阳段河道采砂规划(2017~2020年)》显示:岳阳市共有7个采区规划,砂石开采总量为18000万吨。《办法》将对这1.8亿吨河砂开采产生重大影响!

 

新《办法》严格分级管理责任

按照“省级负责统筹规划,总量控制;市级负责出让审批,落实监管;县级负责组织出让,现场监管”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河道采砂管理职责,构建上下协调、职责明晰、权责一致的管理体系。

明确部门管理职责

按照“水利部门负责现场管理,加强巡查监管;交通部门负责涉砂船只、码头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牵头打击,开展联合执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按职责强化监管”的总体架构,细化了部门职责,推动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严格开采现场管理

要求建立砂石开采监控平台,安装监控设备,实行采区动态监管,严防超量、超时限、超范围开采。

加强采、运、销闭环管理

对闲置采砂船只实行集中定点停靠,依法查处采砂船、运砂船违法违规行为,科学设置砂石码头和砂石集散中心,强化河道砂石资源采、运、销闭环监管。

创新经营管理方式

参考江西、湖北等地的经验,增加以下内容:县级政府可以根据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和旧版文件相比,《办法》将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石漠公园等也纳入禁采区。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