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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九江段长江、鄱阳湖等水域采砂禁采区、禁采期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27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8年九江段长江、鄱阳湖等水域采砂禁采区、禁采期公示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水利局发布2018年长江九江河道、鄱阳湖九江水域、修潦河永修段部分水域禁采区和禁采期公告。



 

为规范九江河道砂石开采秩序,确保河道防洪、通航及水生态安全,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九江市河道采砂统一管理的实际,对2018年长江河道采砂禁采区禁采期进行公告。

一、长江九江河道

禁采区:自瑞昌市江联公司大闸口至彭泽县香口的九江河道,全线为禁采区。

禁采期:2018年全年为禁采期。

二、鄱阳湖九江水域

禁采区:九江行政区域水域除《江西省鄱阳湖采砂规划修编报告(2014——2018年)》中的永修02号、永修03号、星子02号、星子03号、都昌01-1号、都昌01-2号、都昌03号等七个可采区以外,其他水域为禁采区。

禁采期:

1、鄱阳湖星子站达到警戒水位19.00m以上为禁采期。

2、3月20日至6月20日禁渔期为禁采期。

3、鄱阳湖其他水域的禁采区全年为禁采期。

 

三、修潦河永修水域

(修水柘林水库大坝、潦河万家埠大桥以下)

禁采区:除永修段潦河Ⅰ、潦河Ⅴ两个可采区以外,其他修、潦河永修水域均为禁采区。

禁采期:修河相应永修站警戒水位18.11m以上和上述潦河两个可采区相应万家埠警戒水位24.98m以上,以及水生繁殖期(3月20日~6月20日)为禁采期。所有禁采区全年为禁采期。

为确保河道行洪、航道安全及水生态安全,禁采区及禁采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河道采砂活动。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