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改委:四年采砂总量1亿吨,洞庭湖区岳阳、常德、益阳三市2017-2020年河道采砂规划获批
日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指出:目前,洞庭湖区岳阳、常德、益阳三市人民政府已完成2017-2020年河道采砂规划批复,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可采区3个,规划采砂总量控制为1亿吨,规划年度控采量为2500万吨。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关于科学统筹洞庭湖生态保护与防洪保安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1、关于适当调整洞庭湖地区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2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明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017年5月,环境保护部出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省环保厅联合省发改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通过各市州、各县(市、区)政府以及相关省直部门认可,形成了《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送审稿)》,并依次通过省政府专题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深改组会议审定。2017年11月28日,省政府向环保部、国家发改委报送了《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批稿)》。2018年2月,国务院原则审批通过《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报批稿)》,要求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底前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属于禁止开发区域,原则上应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且目前《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原则不得进行调整。后续国家将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关于洞庭湖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和管控可结合该区域所涉及敏感区域的实际综合考虑。
2、关于加大疏浚洞庭湖行洪通道。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洪减灾安全保障,加大疏浚洞庭湖行洪通道,洞庭湖区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得到加强,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是推进防洪减灾工程项目建设。2008年以来,实施了以蓄洪垸堤防加固为重点的近期治理,对22个蓄洪垸1100公里堤防进行了加高加固,完成了三峡后续规划2处内湖水源工程与一批水利血防项目,基本完成42处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启动实施了洞庭湖区重点地区排涝项目建设,推进涝区治理。目前正启动钱粮湖等三大垸安全建设一期工程与分洪闸工程建设。由于当前江湖关系正处于深刻调整期,国家表示对洞庭湖区疏浚工程范围、效果及回淤等问题仍需进一步研究,为此,该项工程暂没有启动实施。下一步,我们将配合省水利厅等省直部门,加强研究,抓紧开展相关前期论证工作,争取国家支持。二是实施沟渠塘坝清淤。2016—2017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安排省级财政奖补资金8亿元,共完成了洞庭湖区4.36万公里沟渠清淤、2.44万口堰塘整治。根据《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20年前将完成5.93万公里沟渠、10.91万口塘坝整治,实现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全覆盖。三是加快推进水系连通。组织实施了澧县引澧济澹、沅江五湖联通等河湖连通工程,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常德市汉寿县沧浪水系、安乡县孟家洲、湘阴县白水江—东湖—湘江、岳阳市城区等重点区域河湖连通项目建设,实现河湖连通,畅通行洪通道。
3、关于适度调整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的范围、界线的调整或者改变,应当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国土厅、省林业厅和省环保厅分别提出研究意见。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如需对规划进行调整,可按程序办理,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4、关于科学合理腾空开采砂石蓄洪空间。根据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河道采砂问题整改要求,全面禁止在自然保护区进行河道采砂,严厉打击了保护区内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洞庭湖区河道采砂监管。为实现砂石资源科学合理利用,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完成了2017-2020年河道采砂规划。目前,洞庭湖区岳阳、常德、益阳三市人民政府已完成2017-2020年河道采砂规划批复,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可采区3个,规划采砂总量控制为1亿吨,规划年度控采量为2500万吨。下一步将严格采砂专项整治责任追究,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任务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内容,加快开展河道采砂管理立法工作。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