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8月20日6时讯(通讯员 项昶宏)8月的李市,骄阳似火,走在江津区李市镇两岔村的挖断山,只见金黄色的花朵随风摇曳,满山的黄花槐长势喜人,在阳光下显得格外醒目娇艳。
然而,7年前的这里,还曾是一片满目疮痍的荒坡……
原来,位于江津区李市镇两岔村的挖断山,曾在2012年因游人路过随意丢下的烟头引发森林大火,数十亩林地被烧毁,这里便成了一片颓废的荒地。2018年8月,区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时,从长江航道、水务等主管部门了解到,非法采砂行为损害的生态难以直接修复,于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替代修复”的相关精神,首次尝试使用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措施。
区法院与相关部门经过多次沟通和实地勘察后,决定让非法采矿案件被告人余某在李市镇两岔村的挖断山实施“造林复绿”以替代修复。当事人余某也充分认识到其违法采砂行为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并表示愿意参与修复生态环境。余某自愿与李市镇农业服务中心签订《“造林复绿”生态修复协议》,交纳造林管护费用20万元,委托李市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助其种植,并对种植过程进行监管。
据李市镇农业中心负责人介绍,为管护好这片“司法生态修复林”,李市镇定期派林业技术人员对该修复林的种植和生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种植人员立即进行整改。据悉,该修复林已经经过市五中院、区法院、区林业局、李市镇四级现场验收合格,树苗存活率达到了85%以上,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据了解,管护好“司法生态修复林”只是李市镇生态保护工作的一部分。今年以来,李市镇在造林守林护林上下苦功夫,新造林1500亩,森林防火巡查40余次,联合区级职能部门查处涉林案件1起,优化森林抚育2000亩,巩固了生态环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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