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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鼓励建设项目自采砂石料 砂石矿审批下放县级

发布日期:2018-11-14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针对2018年以来石料价格飙升、产量供不应求、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满足重大项目建设需求等突出问题,湖北省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石料供应。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把石料资源有序开发、保障供应与安全生产、生态保护深度结合,制定《十堰市建筑石材专项规划》,十堰市设置建筑石材矿权93个,划定重点开采规划区5处,推进现有石料矿山整合做强。今年以来,全市已投放建筑石料采矿权3个,正在办理手续4个。郧阳区整合14家小采石场集中建成干沟片区采石场,丹江口市规划关停小散乱采石场,拟设3家年产量50万吨/年的采石场。

二是严格准入管理。制定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清单,把建筑石材作为全市特色矿产资源纳入其中。清单明确,我市除建筑石材、绿松石、地热、矿泉水等特色矿产资源外,原则上不再开发矿产资源。鼓励自采自用,支持重大项目业主单位自采施工中的砂石和自用废弃砂石。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建筑石料等采矿权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市级抽查检查石料矿5个,严查严处超层越界、滥采滥挖等违法行为。主动服务,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召集重大项目建设方开会,了解需求,对接符合复工和延续条件的矿企业主,下发办理手续告知书,全程服务指导办证。

< 完 >